1) On Supervising the Martial Legislation
军事立法监督研究
2) Legislation of Military Expropriation
军事征用立法研究
3) academic field of Drug Legislation and Regulation Research
药事立法监管研究领域
4) On the Value of Military Law
军事法价值研究
5) legislative supervision
立法监督
1.
On the Incidental Review of Legislative Supervision System in China——While referring to Legislative Law s related definition on legislative supervision;
论我国立法监督制度中的附带性审查——兼析《立法法》关于立法监督之规定
2.
The characteristic of American legislative supervision is that supervision is that supervision goes along with the hearing of the specific case, and the parties should prove their interests in the law in question.
美国立法监督制度的特点在于监督与具体案件的审判相结合 ,当事人应证明自己与诉争法律之利害关系。
3.
The constitutionalism is the logic start, theoretic base and value criterion of the legislative supervision of the autonomous region of nationality.
宪政是研究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的逻辑起点、理论基石和价值准则,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制度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应在宪政原则指导下建构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监督体系。
补充资料:军事立法
军事立法
military legislation
lunshi lifo军事立法(military legisl、on)国家立法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军事法律规范的活动。国家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国家最早的立法活动多以军事为目的,没有专门的军事立法机构。近代以后,随着国防建设和军事斗争的需要,军事立法作为加强国防建设、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被世界各国广泛运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相继建立军事立法工作机构,制定了立法程序,军事立法日益加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立法,根据宪法及其有关规定,主要包括: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军事法律。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军事法律一般是军事方面的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军事法律一般是军事方面的单行法。其制定程序一般经过军事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通过和公布4个阶段。②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单独或联合制定军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机关,享有宪法赋予的领导和管理国防事业的职能,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发布军事行政法规。按照国务院1987年4月21日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同日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军事行政法规草案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草拟,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法制局对报送的军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审查,并提出审查报告,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或者由国务院总理审定后,由国务院总理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的最高军事机关,享有宪法赋予的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职能。制定和发布军事法规是实现其职能的重要手段。根据1990年4月巧日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签署命令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立法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军事法规草案由军队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草拟,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报中央军委审定。中央军委法制翰 在北京召开的全军军事立法工作研讨会局对报送的军事法规草案负责审查,并向中央军委写出审查报告。军事法规草案一般经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中央军委主席签署发布。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需要,可依据法定程序联合或单独制定、发布军事行政法规和军事方面的法规性文件。③国务院各部门制定军事行政规章,一般由国务院部(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由部长或主任签署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国防科工委,各军种、兵种,各军区制定军事规章,分别由相应单位的最高首长审定并签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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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