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规则原说
1)  Opinion About Original Rule
规则原说
2)  rule-principle-policy theory
规则-原则-政策说
3)  rule and principle
规则原则
4)  argue principle
说理原则
5)  doctrine of four principles
四原则说
1.
the doctrine of four principles (respect for autonomy, non-maleficence, beneficence, justice) by Beauchamp and Childress and of per.
首先,本文介绍了当代美国生命伦理学中两种影响广泛的原则论——比彻姆和丘卓斯的四原则说(尊重自主、不伤害、有利、公正)以及恩格尔哈特的允许原则说。
6)  doctrine [英]['dɔktrɪn]  [美]['dɑktrɪn]
学说,原则
补充资料:保护平民、战争受难者的原则和规则


保护平民、战争受难者的原则和规则
principles and rules on protection of civilians and victims of war

  baohu Pingmin zhQnzheng shounQnZhede yuanze he guize保护平民、战争受难者的原则和规则(PrineiPles and rules on Protection of eiviliansand viCtims of war)战争法规的基本内容之一。主要体现在日内瓦诸公约中,因而通常称之为‘旧内瓦法”。又称为“国际人道主义法”。 关于保护平民、战争受难者的原则和规则是战争法规中较为古老的内容之一。这方面的国际条约主要有:1864年《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境遇的公约》(亦称《万国红十字公约))),1868年《关于在战争一中放弃使用某些爆炸性弹丸的宣言)}(《圣彼得堡宣言》),1925年《禁止在战争中使用窒息性、毒性或其他气体和细菌作战方法的议定书》(《日内瓦议定书》),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即《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日内瓦第1公约)、《改善海上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及遇船难者境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日内瓦第2公约)、《关于战俘待遇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日内瓦第3公约)、《关于战时保护平民的日内瓦公约》(1949年日内瓦第4公约),1977年“关于重申和发展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主义法律的外交会议”通过的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四公约两项附加议定书(《日内瓦四公约附加议定书》),1980年《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禁止或限制使用特定常规武器公约》)等。 保护平民平民指战争或武装冲突中交战国的和平居民以及处于敌国或占领区的居民。战争或武装冲突从两个方面危及平民居民和平民个人:一是交战各方使用的作战手段和方法,一是敌国当局或军事占领当局对处于其控制之下的平民行使的权力。按照战争法规的基本原则,必须区分平民和武装部队,区分军事目标和非军事目标;军事行动应仅限于针对武装部队和军事目标,不得攻击和杀害平民,不得攻击民用物体。关于开战时处于交战一方领土上的敌国平民, 1907年《陆战法规和惯例章程》规定:尊重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家族荣誉和权利以及宗教信仰;不得强迫占领区的居民反对其本国;“除非占领军需要,不得向市政当局或居民征用实物或劳务”;不得没收私人财产以及宗教、慈善事业、教育、艺术和科学机构的财产。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