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esearch of Guan Zhong Thoughts on Legality
管仲法制思想研究
2) Research on Legal Thoughts of Tao Shu
陶澍法制思想研究
3) Research of PENG Zhen s Legal System Ideology
彭真法制思想研究
5) history-ideology method
历史-思想研究法
补充资料:管仲
管仲 (?~前645) 中国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名夷吾,字仲,又称管敬仲。颍上(今属安徽)人。据说他早年经营商业,后从事政治活动。在齐国公子小白(即齐桓公)与公子纠争夺君位的斗争中,管仲曾支持公子纠。小白取得君位后,不计前嫌,重用管仲;管仲亦辅佐齐桓公,施行改革。在政治上,他推行国、野分治的参国伍鄙之制,即由君主、二世卿分管齐国,并在国中设立各级军事组织,规定士、农、工、商各行其业;在经济上,实行租税改革,对井田“相地而衰征”,并采取了若干有利于农业、手工业发展的政策。 管仲积极促使齐桓公采取尊王攘夷、争取与国的方针,以建立霸权。所谓“攘夷”,是对侵占华夏地区的戎、狄进行抵御。所谓“尊王”,即尊崇周王的权力,维护周天子下的宗法制度。所谓争取与国,是运用军事、经济手段来取得中小诸侯国的支持。谭(今山东济南东)、遂(今山东肥城西南)等国曾藐视齐国,被齐灭掉。服从者来朝聘,齐取厚报。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大会诸侯于葵丘(今河南兰考),确定诸侯国间不得筑堤防雍水来危害邻国,不得有意不卖给邻国粮食。通过这次盟会,齐桓公遂成为中原的霸主。而管仲在整顿内政、发展经济、充实齐的国力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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