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oundation and Public trust
财团与信托
2) the trust property
信托财产
1.
How to dissolve the conflicts in the process of transplant in the Civil LawSystem, and guarantee the special function of trust at the same time?Definitude the independence of the trust property, a.
大陆法系国家在继受信托制度的过程中,如何化解冲突使信托制度大陆法化,同时又保证信托制度独特功能的发挥?明确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并贯彻在信托法中,这正是大陆法系国家抓住信托本质、使其与大陆法系民法理论相融合所采用的立法技术。
2.
so that the client\'s creditors or the third-party transact with the trustee knows the property has been established the trust or know that the object of the transaction is the trust property or trustee\'s own property.
信托公示制度是指通过一定方式将有关财产已设立信托的事实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从而使委托人的债权人或与受托人交易的第三方知悉该财产已设立信托或知晓交易对象是信托财产还是受托人自有财产的制度。
3) trust property
信托财产
1.
Analyses of legal attribution of trust property in legal construction of 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SPT法律架构中信托财产权的法律属性辨析
2.
When the trustee deals with the trust property which violates the fiduciary purpose, the Trust Law of different countries are all vested the enforcement of reversible right to the beneficiary.
当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理信托财产时,各国信托法都赋予受益人行使撤销的权利。
5) trust corporation
信托法团
6) trust property right
信托财产权
1.
Then,how to define the right,obligation and liability of the trustor,trustee and trust beneficiary,which are all arising from the trust property,is discussed to demonstrate whether the separation of right due to the assignability of trust property and the rules to protect the trust property right based on the L.
在此基础上,对信托财产权在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间围绕信托财产所产生的一系列权利、义务和责任应如何界定,由信托财产可转让性产生的权利分离以及我国信托法关于信托财产权的保护规则是否符合效率原则等问题进行了论证。
2.
The absolute nature and the independent nature of the trust property right need that the change of the trust property right must be carried out by publication principle so as to safeguard the security of business.
信托财产权的绝对性和独立性要求信托财产权的变动必须实行公示原则,以维护交易安全;信托行为的复合性决定了信托公示方式的二重性,信托财产的复合性又决定了信托公示方法的复杂性,不同的信托财产,必须采取不同的公示方式;为了兼顾“动”的安全与“静”的安全双重法律价值目标的实现,信托公示的效力应采对抗要件主义。
补充资料: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
将资金贷给了甲,同时甲又把自己的一处房产卖给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暂未付款。在信托贷款中,信托公司是债权人,甲是债务人;在房产买卖交易中,甲是债权人,信托公司是债务人(应付购房款)。从信托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性质来看,在信托贷款中的债权是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信托的资金),在房产买卖中的债务是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用自己的资金购买了房产),对于这种信托财产的债权和受托人的债务是不能相互抵消的。如果相互抵消,委托人(或受益人)信托的资金被信托公司用于付购房款了,则信托公司侵犯了委托人的利益;反之,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和受托人的债权也不能相互抵消,否性目的和不确定性目的。信托财产的确定性目的,是指任何以委托人为起点的信托财产运动,都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运动方向明确;信托财产运动的不确定性目的,是指信托财产运动是按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运动的,具体目的随着信托目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委托人出于安全目的,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只要求受托人保管,信托财产不改变实物形态,不增减价值量,不发生质的变化;委托人如以获取收益为目的,把信托财产交予受托人经营,可以不断变换信托财产的实物形态,使信托财产在运动中增值。信托财产运动的具体目的是根据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确定的,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则,受托人偿付委托人的债务,同样是不合理的。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表现为信托财产的有限性。主要包括:①受托人不能违反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目的,随意改变信托财产的用途;②禁止受托人为自身利益使用信托财产,包括应交付受益人而暂未交付的信托财产;③严格禁止信托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之间进行交易或互换。 2.信托财产的运动形式 信托财产的运动是以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为起点,经过受托人中介,以受益人在信托结束时接受信托财产为终点。信托财产的运动是单向的财产转移运动,运动方向是:委托人,受托人(中介)一受益人。在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个人的情况下,当信托结束,信托财产及收益交付给受益人时,尽管受益人就是委托人,但并不表明信托财产回流,只说明信托关系人的身份在信托财产运动的不同阶段的变换。在交付信托财产及收益时,原来的委托人地位已经处于受益人的地位,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财产,仍然是信托财产的单向运动。 在信托财产的运动过程中,以受托人为中介划分,可以分为中介前和中介后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信托财产的实物形态和价值量都会发生变化,这是信托与其他信用活动的一个重要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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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