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ummarization about the Entrepreneurship Theory
创业理论综述
2) Review of Enterprise Opportunity Theories
创业机会理论综述
5) The Theory Review of Merger and Acquisition
企业并购理论综述
6) Theoretical Summary of the Household Enterprise
家族企业理论综述
补充资料:可竞争市场理论研究综述
可竞争市场理论(theTheoryofContestableMarkets)又叫可竞争性理论(ContestabilityTheory),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1981年12月美国著名新福利经济学家威廉%26middot;鲍莫尔(William.Baumol)在美国经济学会年会上作了题为%26ldquo;可竞争市场:产业结构理论的一次革命%26rdquo;的发言。1982年,鲍莫尔与美国西北大学教授潘扎尔(Panzar)、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威利格(Willig)一起出版了《可竞争市场与产业结构理论》一书,标志着系统化的可竞争性理论的形成。可竞争性理论在价格理论、产业组织理论等方面都提出了极具创新意义的见解,在西方学术界引起较大的反响,并对政府规制体制改革具有相当大的影响。
传统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是%26ldquo;看不见的手%26rdquo;的原理。这个原理在18世纪由经济学家亚当%26middot;斯密提出,经过几代经济学家的努力,逐渐发展成为形式优美、逻辑严密的完全竞争理论。该理论假定:(1)市场由大量厂商构成,且厂商规模小,是价格的接受者;(2)产品同质;(3)进入和退出完全自由;(4)完全信息。从而证明,在这些特定的假设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自发运行能够使一个经济体获得良好的绩效,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但事实上,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几乎难以完全满足。
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在可竞争市场,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并不像传统竞争理论认为的那样,在厂商很少的市场不起作用。可竞争市场是指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对市场供给者的行为产生很大约束的市场。如果市场上厂商足够多,实际竞争就足以保证市场效率,所以完全竞争市场肯定是完全可竞争市场。一个市场是可竞争的,就必定不存在严重的进入和退出障碍,从而来自潜在进入者的潜在竞争,能够起到与实际竞争一样的作用,将对市场现有厂商行为产生有力的约束,保证市场效率。因此,只要政府放松进入规制,新企业进入市场的潜在威胁自然会迫使产业内原有垄断企业提高效率,即使只有一个厂商,可竞争市场仍然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率。正是从这个角度,可竞争性理论修正了我们对竞争与规制问题的传统看法。
虽然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潜在竞争的压力有助于约束市场上厂商的不良行为,实现经济效率。但市场的%26ldquo;可竞争性%26rdquo;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任何市场都是可竞争市场。一般来说,可竞争市场应满足以下假设条件:
(1)自由进入和退出。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产业)是完全自由的,即沉没成本为零。相对于现有企业,潜在进入者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成本等方面不存在劣势。进入和退出自由是完全可竞争市场的重要特征,但实际上退出自由更为重要。对退出的限制将会阻止进入,从而减少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威胁。
(2)潜在进入者能够采取%26ldquo;打了就跑%26rdquo;(hitandrun)的策略。潜在进入者能够根据现有企业的价格水平评价进入市场的盈利性,甚至一个短暂的赢利机会都会吸引潜在进入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而在价格下降到无利可图时,它们会带着已获得的利润离开市场。即它们具有快速进出市场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撤出市场时并不存在沉淀成本,所以,不存在退出市场的障碍。
(3)与在市场中的厂商一样,潜在进入者能不受限制地获得相同的生产技术,为同一市场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潜在进入者不存在技术上的劣势,也不必承担额外的进入成本。
从上述假设条件出发,可以概括出可竞争市场的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超额利润。
第二,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生产低效率和管理上的X低效率(X%26mdash;Inefficiency)。
传统微观经济学的核心内容是%26ldquo;看不见的手%26rdquo;的原理。这个原理在18世纪由经济学家亚当%26middot;斯密提出,经过几代经济学家的努力,逐渐发展成为形式优美、逻辑严密的完全竞争理论。该理论假定:(1)市场由大量厂商构成,且厂商规模小,是价格的接受者;(2)产品同质;(3)进入和退出完全自由;(4)完全信息。从而证明,在这些特定的假设条件下,市场机制的自发运行能够使一个经济体获得良好的绩效,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但事实上,这些假设条件在现实中几乎难以完全满足。
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在可竞争市场,市场机制的作用范围并不像传统竞争理论认为的那样,在厂商很少的市场不起作用。可竞争市场是指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压力对市场供给者的行为产生很大约束的市场。如果市场上厂商足够多,实际竞争就足以保证市场效率,所以完全竞争市场肯定是完全可竞争市场。一个市场是可竞争的,就必定不存在严重的进入和退出障碍,从而来自潜在进入者的潜在竞争,能够起到与实际竞争一样的作用,将对市场现有厂商行为产生有力的约束,保证市场效率。因此,只要政府放松进入规制,新企业进入市场的潜在威胁自然会迫使产业内原有垄断企业提高效率,即使只有一个厂商,可竞争市场仍然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率。正是从这个角度,可竞争性理论修正了我们对竞争与规制问题的传统看法。
虽然可竞争市场理论认为,潜在竞争的压力有助于约束市场上厂商的不良行为,实现经济效率。但市场的%26ldquo;可竞争性%26rdquo;是有条件的,并不是任何市场都是可竞争市场。一般来说,可竞争市场应满足以下假设条件:
(1)自由进入和退出。企业进入和退出市场(产业)是完全自由的,即沉没成本为零。相对于现有企业,潜在进入者在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和成本等方面不存在劣势。进入和退出自由是完全可竞争市场的重要特征,但实际上退出自由更为重要。对退出的限制将会阻止进入,从而减少来自潜在进入者的竞争威胁。
(2)潜在进入者能够采取%26ldquo;打了就跑%26rdquo;(hitandrun)的策略。潜在进入者能够根据现有企业的价格水平评价进入市场的盈利性,甚至一个短暂的赢利机会都会吸引潜在进入者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而在价格下降到无利可图时,它们会带着已获得的利润离开市场。即它们具有快速进出市场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撤出市场时并不存在沉淀成本,所以,不存在退出市场的障碍。
(3)与在市场中的厂商一样,潜在进入者能不受限制地获得相同的生产技术,为同一市场提供服务。也就是说,潜在进入者不存在技术上的劣势,也不必承担额外的进入成本。
从上述假设条件出发,可以概括出可竞争市场的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超额利润。
第二,在可竞争市场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生产低效率和管理上的X低效率(X%26mdash;Inefficiency)。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