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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n the Third Front Construction in Gansu Province
甘肃三线建设述论
2)  constructive land of Gansu
甘肃建设用地
3)  ecological construction of Gansu province
甘肃生态建设
4)  Fourth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mpany of Gansu
甘肃四建
5)  Gansu Construction Bank
甘肃建行
6)  Third Front Construction
三线建设
补充资料:在什么情况下用地单位的有关用地收回

答:用地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用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另行处理:
1、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的;
2、用地单位民已经撤消或迁移的;
3、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延期,连续两年未使用的;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吊销的;
5、市政设施、军事设施、铁路、公路、机场、抗场等用地经过核准不用的;
6、用地单位因建设计划变更不再使用或多余的;
7、用地单位闲置的土地;
8、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再按排。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