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esearch on the Legislation of the Inventory Mortgage
财团抵押立法研究
2) Consortium Charge
财团抵押
1.
Consortium Charge is a kind of guarantee created in the countries of Continental Law System which is setup with specially appointed group property of enterprise.
财团抵押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特定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 ,浮动抵押是英美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可自由流转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 ,两者都是以企业集合财产设立的抵押制度 ,却存不同特征 ,各有利弊。
3) A Study on the Mortgage of Titleholder
所有人抵押研究
4) Research on Hochstbetragshypothek
最高额抵押研究
5) On the Order of Mortgage
抵押权顺位研究
6) A Note on Floating Charge
浮动财团抵押浅议
补充资料:财团
财团 financial group 由极少数金融寡头控制的巨大银行和巨大企业结合而成的垄断集团。又称金融资本集团。财团一般包括少数大银行、保险公司以及为数较多的工矿企业、商业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它通过参与制活动于各个经济部门,并且扩展到文化、教育、科学、卫生、出版各个领域和政府机关等上层建筑部门。 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形成了第一批财团。按这些财团的组成形式来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家族为中心形成的财团,如摩根财团、洛克菲勒财团等;一类是以地方为中心形成的财团,如克利夫兰财团、芝加哥财团等。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财团都有了较为迅速的发展,并且都具有了新的特点。这些特点主要有:①财团的实力和稳定性增强,行业色彩日益淡薄。一方面,财团所控制的资本十分巨大;另一方面,财团所控制的部门也日益增多,遍及重工业、轻工业、传统工业、新兴工业、生产部门、流通部门等。②财团对国家的控制和利用增强。各大财团的巨头亲自出马担任国家首脑和政府部门要职,出面组织各种民间机构,对政府施加影响和压力,以控制国家机器。③财团的家族色彩淡化。各财团之间相互渗透和融合,使一些财团由战前的单个家族控制变为多家族控制,很多财团虽保持原来的家族名称,但实际已由几个甚至更多的家族所支配,财团的资本进一步社会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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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