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Talk about Insurable Interest of Stock Ownership
论股权保险利益
5) Research on Property Insurable Interest
论财产保险利益
6) Briefly On Insurance Benefit
简论保险利益
补充资料: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保险代理人的权利] l,与保险人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权利。保险代理合同,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其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保险代理合同是双务合同,是平等法律地位的双方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一种交换。就保险代理关系而言,保险代理人既不扒属于某个保险公司,也不受制于某个保险公司,而是与保险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的主体。 2.独立开展业务活动的权利。保险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时,受代理权限范围的限制。但在不超越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为了完成任务,代理人有权自己主张和投保人(被保险人)进行保险代理活动,即保险代理人可以运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工作能力,独立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如何同投保人洽谈业务。例如,保险代理人在保证承保质量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地选择投保人,在承保时间和地区上也有相对的自主权,代理人在独立权限范围内签订的保险单保险人不得否认。 3.拒绝违法要求的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拒绝违法的委托代理事项。比如某些非法定保险业务或强制保险等。再如,若保险人要求保险代理人利用本人或他人职务的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诱导投保或转换保险人时,保险代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4.佣金请求权。保险代理人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所付出的劳动向保险人索取佣金。劳务报酬的获得是保险代理人享有的最基本权利。至于代理佣金及其它费用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在保险代理合同中应有明确的规定。 5.具有诉讼权利。保险代理人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保险人或第三者的民事侵权行为损害到保险代理人的利益时,保险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例如,若保险人接受保险代理人为其提供的业务后,拒绝向代理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则保险代理人有权提起诉讼,要求保险人支付代理手续费和违约金。 6.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在不损害保险人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在与保险人共同协商的基础卜,保险代理人可以单方提出解除代理合同。保险代理人若要解除代理合同,一般情况下,应提前通知保险人并充分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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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