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 Preliminary Inquiry into Quasi-judicial admission
准自认刍议
2) On Death Criteria
死亡标准刍议
3) Tentative Study on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农业标准化刍议
4) A Discussion of Chemicals Standardization
化工标准化刍议
5) Tentative Suggestions for the Functions of Judicial Notice
司法认知功能刍议
6) judicial admission
准自认
1.
In the civil procedure, it is deemed as quasi-judicial admission if one party does not answer the statement of the opposing party.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领域准自认问题研究不够深入,立法不够完善。
补充资料:化工标准
对化工生产中具有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凡正式生产的化工产品都必须制订标准。化工标准是化工生产建设、商品流通、技术转让和组织管理共同执行的技术文件,是质量监督的依据,实行全面质量管理的支柱和提高产品质量的保证。化工标准的社会功能是将积累的经验和成就予以法规化。标准的制订、发布和贯彻的全过程称为标准化。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手段,是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系科研、设计、生产、流通和使用的技术纽带,也是国家建设的一项重大技术经济政策。至1986年,世界上已有70多个国家制订了国家标准,如英、美、法、苏、德、日等(见表),各有化工标准约1000件,中国有化工国家标准约 900件。中国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编制工作,是在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标准化归口单位、专业学(协)会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指导下,由承担单位与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经技术专业组织提出标准草案,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公开发布为正式标准。标准制订后,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当新的技术应用于生产时,原有标准就要废除,进行修订或重新制订。标准一般经3~5年重审或修订一次。
化工标准种类很多,在标准性质、产品体系以及应用有效范围等方面各不相同。
标准性质 可分为技术标准、生产组织标准和经济管理标准。
技术标准 指生产、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工作标准。按其功能特点可以归纳为四种:①基础标准。具有综合性和共性的标准,是生产活动和标准化过程带有根本性和指导性的标准,如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符号代号、系列尺寸、环境条件等标准。②产品标准。指产品质量指标、技术条件、性能参数等标准,如原材料、零部件、工艺装备以及包装、运输、贮存、验收、使用、维修等标准。例如:无机化工原料标准、有机化工原料标准、塑料和合成树脂标准、农药标准、化工机械标准等。③方法标准。指分析检验、物性测试、抽样采样、样品制备等标准。④安全标准。指人身防护、卫生食品、环境保护、三废排放、生态平衡、防腐蚀等标准。
生产组织标准 指作业标准、程序标准、工时消耗标准以及生产能力、消耗定额等。
经济管理标准 指生产成本标准、能耗标准以及资金利润、价格、经济效果评价等标准。
有效范围 不同国家对标准应用有效范围的分级办法不同。一般分为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苏联和美国分为四级(苏联多一加盟共和国级,美国多一政府级),也有的国家没有专业(部颁)级标准,则只分为两级。世界上尚有国际性和地区性(集团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分为三级:①国家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影响,且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②专业(部颁)标准,是全行业内必须统一的标准。③企业标准,是由地方、公司或厂矿组织专业标准制订的。它是最基层的标准。
执行方式 世界各国贯彻标准的方式不同。例如:中国、苏联等国,执行强制性(指令性)标准,标准被认为是法规,是技术上的法律,各企、事业均须严格实施;联邦德国、美、英等国家,除对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制标准(约占5%~10%)实行强制性外,基本上执行非强制性(推荐性、指导性)标准,即自愿编制标准,自愿采用标准;日本的国家标准是政府制订的,实行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非强制性的;法国的国家标准对政府机关、国营企业是强制性的,而对民间商业、私人企业则是非强制性的。
标准化机构 现代标准化约有80余年的历史。美国试验和材料学会(ASTM)是世界最早、最大的标准化学术团体,成立于1898年,从事化学工业、机械制造业、建材、冶金等的标准化研究,制订材料性质、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的标准。现已制订并出版标准48卷,其中有化工标准 8卷,包括有机原料、塑料、橡胶、纤维、涂料、颜料和磁性材料等标准。ASTM制订的标准有一半选入美国国家标准。英国在1901年第一个成立国家标准化学会,后来不少国家如德国、美国、苏联等也先后成立了国家标准化学(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成立国家标准局,1973年成立中国标准化协会(CAS),1979年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地区性标准化组织很多,如欧洲共同体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经互会标准化常设委员会(СЭΒ)、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泛美技术标准委员会(COPANT)等机构。它们都制订颁发标准。此外,尚有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也制订化工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农药、饮用水、卫生等标准。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制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等。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最大的国际性标准化机构。简称ISO,是各国家标准协会的世界性联合组织,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至1986年有75个成员国参加。其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加强国际间物质交流和互助,并扩大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主要任务是制订国际标准,协调各国的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的制订是通过 ISO的技术委员会进行的。在化工方面,开展了技术委员会(TC)的工作,例如:橡胶及橡胶制品(TC-45)、化学(试剂、有机、无机、单体、催化剂)(TC-47)、塑料(TC-61)、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品的一般名称(TC-81)、表面活性剂(TC-91)、肥料及土壤调理剂(TC-134)。至1986年初共制订出标准6086项,其中化工标准约占15%。ISO各成员国如对某一专题感兴趣,有权派代表参加该专题技术委员会(TC),并须经常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以通讯函审的方式投票表决建议草案和标准草案,并派出标准化专家参加在世界各地召开的标准审查会和讨论会。
国际标准,代表当今世界标准水平,是人类集体智慧和经验的财富,体现为一种巨大的技术转让,世界各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一种趋势。
参考书目
须浩风主编:《标准化重要文件汇编》,中国标准化协会,北京,1982。
李春田主编:《标准化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2。
化工标准种类很多,在标准性质、产品体系以及应用有效范围等方面各不相同。
标准性质 可分为技术标准、生产组织标准和经济管理标准。
技术标准 指生产、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工作标准。按其功能特点可以归纳为四种:①基础标准。具有综合性和共性的标准,是生产活动和标准化过程带有根本性和指导性的标准,如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符号代号、系列尺寸、环境条件等标准。②产品标准。指产品质量指标、技术条件、性能参数等标准,如原材料、零部件、工艺装备以及包装、运输、贮存、验收、使用、维修等标准。例如:无机化工原料标准、有机化工原料标准、塑料和合成树脂标准、农药标准、化工机械标准等。③方法标准。指分析检验、物性测试、抽样采样、样品制备等标准。④安全标准。指人身防护、卫生食品、环境保护、三废排放、生态平衡、防腐蚀等标准。
生产组织标准 指作业标准、程序标准、工时消耗标准以及生产能力、消耗定额等。
经济管理标准 指生产成本标准、能耗标准以及资金利润、价格、经济效果评价等标准。
有效范围 不同国家对标准应用有效范围的分级办法不同。一般分为国家标准、专业(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苏联和美国分为四级(苏联多一加盟共和国级,美国多一政府级),也有的国家没有专业(部颁)级标准,则只分为两级。世界上尚有国际性和地区性(集团国家)标准。中国标准分为三级:①国家标准,是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影响,且必须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②专业(部颁)标准,是全行业内必须统一的标准。③企业标准,是由地方、公司或厂矿组织专业标准制订的。它是最基层的标准。
执行方式 世界各国贯彻标准的方式不同。例如:中国、苏联等国,执行强制性(指令性)标准,标准被认为是法规,是技术上的法律,各企、事业均须严格实施;联邦德国、美、英等国家,除对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法制标准(约占5%~10%)实行强制性外,基本上执行非强制性(推荐性、指导性)标准,即自愿编制标准,自愿采用标准;日本的国家标准是政府制订的,实行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非强制性的;法国的国家标准对政府机关、国营企业是强制性的,而对民间商业、私人企业则是非强制性的。
标准化机构 现代标准化约有80余年的历史。美国试验和材料学会(ASTM)是世界最早、最大的标准化学术团体,成立于1898年,从事化学工业、机械制造业、建材、冶金等的标准化研究,制订材料性质、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的标准。现已制订并出版标准48卷,其中有化工标准 8卷,包括有机原料、塑料、橡胶、纤维、涂料、颜料和磁性材料等标准。ASTM制订的标准有一半选入美国国家标准。英国在1901年第一个成立国家标准化学会,后来不少国家如德国、美国、苏联等也先后成立了国家标准化学(协)会。中华人民共和国1953年成立国家标准局,1973年成立中国标准化协会(CAS),1979年加入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地区性标准化组织很多,如欧洲共同体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经互会标准化常设委员会(СЭΒ)、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泛美技术标准委员会(COPANT)等机构。它们都制订颁发标准。此外,尚有联合国下属的专门机构也制订化工标准,如世界卫生组织(WHO)制订农药、饮用水、卫生等标准。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制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等。
国际标准化组织是最大的国际性标准化机构。简称ISO,是各国家标准协会的世界性联合组织,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至1986年有75个成员国参加。其宗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加强国际间物质交流和互助,并扩大科学、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主要任务是制订国际标准,协调各国的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的制订是通过 ISO的技术委员会进行的。在化工方面,开展了技术委员会(TC)的工作,例如:橡胶及橡胶制品(TC-45)、化学(试剂、有机、无机、单体、催化剂)(TC-47)、塑料(TC-61)、农药及其他农业化学品的一般名称(TC-81)、表面活性剂(TC-91)、肥料及土壤调理剂(TC-134)。至1986年初共制订出标准6086项,其中化工标准约占15%。ISO各成员国如对某一专题感兴趣,有权派代表参加该专题技术委员会(TC),并须经常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工作,以通讯函审的方式投票表决建议草案和标准草案,并派出标准化专家参加在世界各地召开的标准审查会和讨论会。
国际标准,代表当今世界标准水平,是人类集体智慧和经验的财富,体现为一种巨大的技术转让,世界各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已成为一种趋势。
参考书目
须浩风主编:《标准化重要文件汇编》,中国标准化协会,北京,1982。
李春田主编:《标准化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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