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Law and the Environment
国际法与环境会议
4)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国际环境与发展学会 IIFEAD
5)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环发会议) UNCED
6)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Environmental Law (ICEL)
国际环境法理事会 ICEL
补充资料: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联合国于1992年6月3~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会议。这是继1972年6月瑞典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环境与发展领域中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有183个国家代表团,70个国际组织的代表参加了会议;有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到会讲话。中国总理李鹏应邀出席了首脑会议,发表了重要讲话,进行了广泛的高层次接触。国务委员宋健率中国代表团参加了部长级会议,并作了重要发言。 这次大会是在全球环境持续恶化、发展问题更趋严重的情况下召开的。会议围绕环境与发展这一主题,在维护发展中国家主权和发展权,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等根本问题上进行了艰苦的谈判。最后通过了《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和《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3项文件。会议期间,对《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进行了开放签字,已有153个国家和欧共体正式签署。这些会议文件和公约有利于保护全球环境和资源,要求发达国家承担更多的义务,同时也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和利益。这次会议的成果具有积极意义,在人类环境保护与持续发展进程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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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