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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To go there no longer
不复去矣
2)  Long has there been no doubt of Heaven's mandate.
天命不??久矣。
3)  And will never come again.
一去不复回!
4)  Time flies never to be recalled
光阴一去不复返
5)  The heroic man won't return after he's gone.
壮士一去不复还。
6)  But it never comes again!
但它一去不复回!
补充资料:天命
      中国古代哲学的重要范畴。关于天命,有两种不同的学说:一种把"天"当作有意志的"至上神","天命"则是天的命令;一种把"天"视为无意志的自然,"天命"便是自然的必然或自然的规律。
  
  先秦的天命思想  殷墟甲骨文中有"天邑商"的字样,这里的"天"作"大"解,亦即周人所称"大邑周",没有宇宙观的涵义。中国社会进入奴隶制之后,殷的统治者为了加强奴隶主的统治,形成了既代表"天",又代表其祖先的观念"帝",即"上帝",由此出现了唯心主义的宇宙观。《商书·盘庚》有"予迓续乃命于天",《诗·商颂·长发》有"有娥方将,帝立子生商",认为商的统治受命于天。公元前11世纪武王伐纣灭商后,周公代武王子成王执政,继承并发展了殷人的天命思想,宣称"显丕文王,受天有大命","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厥民"。认为周的天下是上天授予的。与殷人天命思想不同的是,周公提出了上帝可能改换人间代理人的观点,说"皇天上帝,改厥元子"。他认为地上的君王只有实行德政,顺从民意,上天才会让他继续统治下去,说"天命靡常","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强调了"德"和"民"的作用。这是一种进步的表现。到西周末年,人们对天的正义性提出了怀疑,如《诗·小雅》有"民今方殆,视天梦梦"。《诗·大雅》有"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的诗句。由怀疑上天走向否定上天。《诗·小雅》提出了"下民之孳,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职竟由人"的思想。到春秋时,柳下惠、叔向和子产等人表现了无神论倾向,比较明确地反映着当时人们对天命思想的新的思考。
  
  孔子对"天命"范畴继续进行探索。他生活在春秋末社会大变动的时期,从维护周礼出发,继承殷周以来的原始天命思想,有时把天看作是有意志的主宰,认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但孔子是敏于求知而积极活动的思想家,社会的进步给他以积极的影响,使他在天命的问题上产生了思想矛盾。在他的言论中,有时也把"天"看作自然的天,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把"命"理解为包含异己的、不可知因素的东西,说"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这里的"命"带有宏观必然性的意思。孔子的态度是先尽人事而后言天命。他的天命思想奠定了儒家天命思想的基础。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天命观,讲"顺天命"。他说:"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所谓立命即努力掌握自己的命运。
  
  荀子改造了孔子的天命观,提出"制天命而用之"。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把天看作无意志的自然。荀子有时也讲命,说:"节遇谓之命",有时将"节然"、"适然"为作命。这里的命没有任何天意的成分。荀子是把天命看作自然规律,主张人们掌握它,利用它,他说:"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这是一种光辉的唯物主义思想。荀子这一思想对中国唯物主义的发展产生过很大影响。《易传》也讲天命,如《系辞上》说:"乐天知命,故不忧"。《易传》的天命观,大体不出孔、孟的规范。
  
  儒家讲命,而不废人事,道家则舍人事而专讲命。庄子在《大宗师》中讲了子舆与子桑论命的寓言,说子桑以为他的贫不是父母使然,"至此极者,命也夫"。庄子认为"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把安之若命看作至德,是一种人生虚无主义思想。
  
  墨家否定天命,力倡"非命"。《墨子·非命上》说:执有命者是暴人之道,不可不非。但墨家所说的命与儒家、道家有不同含义,没有"莫之致而致"的意思,而指绝对的前定命令。墨家非命与其信仰天鬼相联系,墨子认为天鬼能赏善罚恶,有了天鬼,便不可能再有预定的不可改变的命了。
  
  秦汉之后的天命思想  秦汉之际,儒术不被重视,直到汉武帝时,董仲舒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提出"天者百神之大君"的说法,把自然之天改造成超自然的人格神,把以前的天命学说神学化,走向神秘化和迷信道路。汉儒多讲"三命",《白虎通义·寿命》记载说:"命有三科,以记验:有寿命,以保度;有遭命,以遇暴;有随命,以应行。"赵岐《孟子章句注·尽心》说:"命有三名,行善得益曰受命;行善得恶曰遭命;行恶得恶曰随命。"王充继承了唯物主义传统,批判了神学目的论,提出"天道自然无为",从根本上批判了神秘的天命思想,否定了天帝鬼神和福善祸淫的迷信,但却承认命,以为"凡人受命,在父母受气之时,已得吉凶矣"。唯心主义天命思想在汉代还是一股强劲的思潮。
  
  唐代以韩愈与柳宗元为代表,围绕着天人相预与不相预的问题,展开了两种天命观的斗争。韩愈重新提"贵与贱、祸与福存乎天"的天命思想,把天看作有意志的人格神。柳宗元用唯物观点解释"天",说:"彼上而玄者,世谓之天;下而黄者,世谓之地;浑然而中处者,世谓之元气。"他批判天能赏功罚罪的迷信,提出"功者自功,祸者自祸"这种天人不相预的思想。刘禹锡作《天论》,补充柳宗元的不足,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思想,把中国古代关于天人关系问题作了朴素唯物主义的总结。
  
  及至宋明,天命论有了新的发展,哲学家们把它与气、理、性联系起来,天命的原始、世俗色彩渐少了,思辨性加强了。唯物主义者张载提倡义命合一,他说"义命合一存乎理",认为义是当然之理,命是自然之理,两者是统一的。程颢、程颐言义不言命。程颢说:"圣人乐天,则不须言知命"。程颐也说:"若贤者则求之以道,得之以义,不必言命。"二程注重人事,认为不须言"知命","不必言命",这是天命观发展过程中的新思想。朱熹对二程的天命观虽给予很高评价,说是前圣所未发,但他本人却讲命。他以为人的生死寿夭贵贱贫富皆出于气禀,也即命里注定。说"有人禀得气厚者,则福厚,气薄者则福薄"。明代王艮虽承认有命,但不赞成听命,而主张造命。王夫之也主张造命,但以为人可以为天下造命,却不能为个人造命,说"圣人赞天地之化,则可以造万物之命,而不能自造其命"。颜元提出"造命回天者,主宰气运"的主张,要求主宰命运,掌握乾坤。
  
  到了近代,天命论思潮渐趋沉寂。
  
  在中国哲学史上,"天命"还有另外一解。《中庸》说:"天命之谓性。"从赋予说是命,从禀受说是性。郑康成在《礼记、檀弓注》中说:"命犹性也。"宋至清不少哲学家从此义上解释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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