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pproved society
立案社团
2) legislation of association
社团立法
1.
Problem and reform: Chinese legislation of association in sight of constitutional jurisprudence;
问题与变革:宪法学视域中的中国社团立法
2.
Present Conditions and Prospects of Legislation of Associations in China;
我国社团立法的现状与展望
5) independent of social societies
独立于社会团体
6) institute a society
建立一个社团
补充资料:社团
社团 mass organizations 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的社团一般具有非盈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社团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社团可依其性质分为政治性、经济性、科技、军事、外交、文化体育、健康卫生及宗教团体等;依其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分为生理、社会、精神物质以及由个体所属组织功能等方面因素结成的四类团体;亦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3类。社团的结成基于两方面的社会需要,一是基于成员的需要,执行为成员谋取利益的服务职能;二是基于政府的需要,履行服从国家利益的管理职能。其社会功能包括:满足其成员发展的需要,包括知识技能的增长、社会交往、社会承认以及获得新的发展途径等;维护成员权益,包括对个人利益及群体利益的维护;参政议政;政府助手,担负着对各自社会成分的管理职能;经济参与,承担经济信息的沟通、开展生产活动、参与市场活动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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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