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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国际发展法原则
2)  International Law Principle
国际法原则
1.
Considers that the country should study and hold various kinds of factors among them conscientiously in the changing course of international law principle, and catch the opportunity of emerging.
近些年国际社会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其实是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及国家之外的实体以及社会人群的思想价值在国际法原则上的斗争。
3)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aw
国际发展法
1.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GSP), accepted by GATT, is an importantprincip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aw.
普遍优惠制原则是国际发展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关贸总协定于1964年承认了该原则,从20世纪70年代起,各发达国家开始给予发展中国家普惠制待遇。
4)  international water law principle
国际水法原则
5)  basic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基本原则
1.
Since the 1990s,the United States has continued to carry on an armed interference to some sovereignty nations,and rowed some nations as "the improbity axis country",which all break basic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law seriously,and put forward a challenge to the basic principle and system of existing international law.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接连对某些主权国家进行武装干涉,将某些国家划为"邪恶轴心国,"这些动作都严重破坏了国际法基本原则,对现存国际法基本原则及体系提出了挑战。
6)  Development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
国际法发展规律
补充资料:国际发展法
国际发展法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law
    以实现国际社会、特别是第三世界的发展为目的,调整国家之间有关发展的各种关系的法规、制度和原则的总称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随着发展概念的确立,旨在谋求发展而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日益增多,出现了一些具有明显特性的关于发展的国际法规,这些法规逐渐形成为国际发展法 
    形成过程  国际发展概念始于1955年的亚非会议。这次会议提出了亚非地区迫切谋求经济发展的纲领性主张。要求改变旧的国际经济关系、从多方面发展合作和集体行动,以稳定商品贸易、原料的国际价格和运输价格等,这些主张后来成为国际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是联合国和不结盟国家提出发展纲领的先导。1960年第十五届联大通过的《为经济不发达国家的发展而采取联合行动》的决议中指出,“联合国的首要任务之一是加快不发达国家的经济和社会进步”,并提出了相应原则。1961年,联合国决定把60年代定为联合国发展十年,要求全体会员国共同努力,使不发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率都能达到 5% 。联合国文件中还指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实现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条件,将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与整个世界形势紧密联系起来 。这些观点进一步扩大了国际发展法的基础。
   在第三世界的推动下,1974年联合国举行特别会议,通过了《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和《行动纲领》,同年第29届联大又通过了《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这些纲领性文件所确认的重要原则,后来都成为国际发展法的基本原则。
    主要内容  国际发展法调整国际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全部关系,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调整发展中国家同发达国家的贸易关系。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出口产品的价格偏低,进口产品价格偏高 ,使得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收支逆差增大,因此,稳定原料和初级产品的国际价格,取消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的歧视性限制规定,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便成为国际发展法的一项主要内容。
   ②“发展”合作。按照国际发展法,发达国家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属于两种不同性质的合作,适用不同的法律准则。前者应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和根据发展中国家所处的不平等地位,由发达国家实行优惠性质的合作,即给予发展中国家非互惠的优惠待遇。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则应本着团结互助、互通有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的精神,属于相互援助的合作。
   ③“发展”援助。即专用于实现发展计划的援助,主要是官方援助。中国在1964年提出对外援助八项原则,已成为向第三世界国家提供援助的范例。它体现了平等的援助观念,对发展援助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
   此外,外债的国际安排、技术转让、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等都是国际发展法的重要内容。
    基本原则  国际发展法的原则有:平等权利原则;永久主权原则;不对等的特惠待遇原则;合作发展的原则;集体自力更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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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