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Office of Executive Board Secretary
执行局秘书办公室
4) Clerk to the Executive Council
行政会议秘书(前称行政局秘书)
补充资料:执行
①实施;实行:坚决执行|执行命令|执行决定|执行上级指示。②依法定程序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行政处罚决定等付诸实施。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强制性的。民事案件的判决、裁定等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由审判员移交给执行员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