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Advisory Group on Privatization
私有化咨询小组
4) Clearing Consultative Panel
结算咨询小组
5) Consultative Group of Eighteen
十八国咨询小组
6) Colour Advisory Panel
色系咨询小组
补充资料:私有化
私有化 privatization 政府将国有企业或由国家控制的企业全部或部分出售和承包给私人,从而限制和缩小国有企业的作用,扩大私有企业和市场的作用,同时改进其余未私有化的国有企业的经营。又称非国有化。 对私有化主要内容的理解存在分歧。有人认为,私有化的主要内容是所有权的私有化和观念的私有化两个方面。观念的私有化是指对国有企业的观念、态度和经营管理的变化,即强调国有企业重视盈利,鼓励国有企业参与竞争,并且由能干的专家来管理。但是,也有人认为,私有化的主要内容只是所有权的私有化。 在资本主义国家,一般是对那些私人垄断资本认为有利可图的国有企业实行私有化。80年代中期以来,西方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开始把经过整治后有利可图的国有企业变为私有企业,把国家直接投资兴建的企业廉价卖给私人垄断资本家;而那些投资多、周期长、风险大、利润低的企业或部门则仍由国家经营。 企业私有化后,可以促使企业按照市场规律改善经营管理,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私有化的目的,在于巩固垄断资本的统治,攫取高额垄断利润,加强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对中小资本的吞并与排挤。给劳动人民带来的只能是灾难。只有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使社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才能有益于劳动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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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