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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ight of intercourse
交往权; 邦交权
2)  intercourse rights
交往权利
1.
Private persons have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in transnational economic regulatory law,states have national regulatory powers in transnational economic regulatory law,states have national sovereign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economic negative coexistence law,and states have transnational economic intercourse rights in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coordination law.
私人享有跨国经济规制法上的私人财产权利,国家享有跨国经济规制法上的国家规制权力,国家享有国际经济消极共存法上的国家主权权利,国家享有国际经济规制协调法上的国家交往权利。
3)  communication authority
交往权力
1.
The process of people utilize the communication authority to carry on the .
借助于商谈理论,哈贝马斯重构了权利的合法性基础,在后形而上学语境下,权利的合法性来自于公民彼此间的授予,而法律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基于程序共识的合理商谈,人们运用交往权力进行合理商谈的过程与人们的自我立法是同步进行的。
4)  Rights in Relations with Outside World
对外交往权
1.
Studies on Taiwan s Rights in Relations with Outside World;
台湾对外交往权相关问题研究
5)  Communication and Interaction of Power
权力间交往-互动
6)  diplomatic relations
邦交
1.
The doctrines of diplomatic relations duirng the Spring and autumn Period, as the sublimation and crystallization of the practices and knowledge of the actual society by the politicians, diplomats and ideologists which direct and restrain the decisions and actions in diplomatic activities.
春秋邦交思想作为政治家、外交家和思想家对现实社会邦交实践认识的升华和提高的结晶 ,时刻指导、约束着人们在邦交活动中的决策和行动。
补充资料:交往
      由于共同活动的需要而在人们之间所产生的那种建立和发展相互接触的复杂和多方面的过程,是苏联社会心理学的基本概念。近年来,在苏联心理学中,交往有发展成为心理学的基础性范畴的趋势。俄语的общение一词,没有完全与之对应的英语词汇,大致相当于英语的 communication(沟通)。苏联学者认为前者含义较广,后者含义较狭。后者指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是前者(交往)的一个构成方面,人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与其他人发生着一定的人际关系,进行着一定的交往。人们的交往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之中进行的,它实现着这些复杂关系,是这些复杂关系的体现。
  
  直接交往和间接交往  交往的需要是人的基础性需要。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人们的交往发展起来。最先是直接交往形式,即具体个体面对面的交往。从发生上说,这是交往的原发形式。而在这种交往形式中,交往的心理学特征表现得最充分、最完整,交往表现为共轭性动作(如发问-回答、一方的动作-对方的反动作)的系统。直接交往的基本组成因素是言语交往,但并不能把它归结为后者。在直接交往中,也应用着面部和身体表情。似乎可以说,整个机体都能成为交往的手段、工具。
  
  苏联心理学家Μ.И.里西娜系统地研究过0~7岁儿童与成人和同龄人交往的发生发展情况。结果表明,可以划分出儿童交往需要发展的以下各个阶段:成人的注意和好感(生后半年);协作(先学前期);成人对儿童的尊重、信任态度(学前初期和学前中期);相互理解和共同体验(学前晚期)。研究也查明了儿童的基本交往动机包括:认识性动机、事务性动机和个性动机。研究结果表明:儿童的交往需要是从简单形式(情绪接触的需要)逐渐向复杂形式(协作、个性交往)发展的;同时,在儿童的个体发展过程中,也发生着交往动机的变化。
  
  在直接交往形式的基础上,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和发展了间接交往形式。在间接交往的形式中,文字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由于有了文字,就克服了直接交往的空间和时间限制。人掌握了书面语言,就可以大大扩展交往的范围。可是同时,在以文字为中介的交往中,表情手段失去了作用,就是在书面言语中,也缺少了口头言语所固有的许多特点(如与表现情绪状态有关的音调特征)。随着交往领域通信技术的发展,交往的方式也更为扩展和丰富。沟通真正变成了大众性的沟通。同时,交往失去了的手段也又重新有所恢复(如电视屏幕上的表情、对话等)。
  
  交往的结构和功能  有的心理学家分析交往的结构,主张把交往划分为 3个方面:沟通方面、相互作用方面、知觉方面。沟通是人们之间的信息交流。在交往中,人们交流着各自的观念、思想、感情。在这种交流信息的过程中,参与沟通的双方互为主体,各自都有自己的动机、意图、期望、态度、生活经验、定势等等,这就使沟通成为一种非常复杂的过程。研究人们之间沟通过程的特点,是社会心理学的一个重要理论课题。相互作用是交往参加者之间的行为动作的交流。有了人们之间的这种行为动作交流,人们的共同活动才能有效地进行。所以,相互作用是组织共同活动的方式。在交往过程中,除沟通、相互作用外,也发生着人对人的知觉、认识、理解,一般称之为人际知觉或社会知觉。总的来说,交往就是沟通、相互作用、知觉这3个方面的统一。
  
  也有的心理学家把交往看作交流、沟通的过程。认为交往具有3种基本功能。①信息沟通功能:交往是人们传送、接受信息的过程。在交往当中,人们不仅传、受信息,而且也在形成着信息。例如通过交往,人们了解对方的观点、立场,并形成关于对方的估计。交往可以影响人们的认识活动的进程和动态,是研究人的认识过程时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②调节沟通功能:借助于交往,人不仅可以调节自身的活动,而且也可以调节别人的活动,同时并接受来自别人的调节影响。在交往过程中,人可以影响伙伴活动的所有构成要素,如动机、目的、规划、决策、动作的完成和监督等。在交往过程中,也实现着活动的相互推动和校正。在群体中,成员活动间的相互调节是使群体形成为共同活动的复合主体的重要因素,并形成着共同活动的特征,如活动的共同风格、动作的同步化等。③情绪沟通功能:交往是人的情绪状态的重要决定因素。人的整个情绪领域都是在人们交往的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这些条件决定着情绪的强度水平,情绪的缓和也是在这些条件下实现的。生活经验表明,人们往往都是为着改变自己的情绪状态才产生进行交往的需要的。
  
  除上述3种基本功能外,交往还具有几种功能:形成和发展人际关系的功能、使人们彼此认识和理解的功能以及组织共同活动的功能等。
  
  在现实的交往中,交往的各种功能是统一地实现的。而且,同一个交往过程,对于每一个交往者可以实现着不同的功能。例如,对于一个交往者来说,交往行动是实现传递信息的功能,而对交往的另一方来说,则可以是实现缓和情绪的功能。
  
  交往对心理活动的影响  有些心理学家较为系统地实验研究了被试者在单独活动和共同活动(其中包含有交往的因素)条件下的心理活动──感知、表象、记忆、思维过程,目的是要阐明交往条件下心理活动的特点,交往对心理过程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①交往是影响认识过程的重要因素。在交往条件下,认识过程的成效和动态与个体独自活动时有明显的不同。如交往对知觉过程的影响首先表现在组织和选择、估价和校正所感知的信息上,也表现在形成"观察路线"、构成"主观标度"上。再现言语材料时,交往的作用表现为检验和校正所记忆的材料,揭示脱漏的部分;在交往的条件下,形成着再现的方略,实现着材料的条理化。在掌握概念的过程中,与个体单独活动时相比,由于进行交往,使概括和抽象的基础扩大了;交往也有助于所掌握知识的选择和条理化。②总的来看,交往首先是对认识活动的组织和调节发生影响。它可以为从不同的方面完成任务创造有利条件。③交往对心理过程的影响以下列各种内部因素为中介:共同活动的性质(活动的复杂程度、展开情况);进行交往的情境特点(实验的特点、活动的条件等);交往主体的个体心理特点(对共同活动的准备性,交往的技巧,气质特点等);社会心理因素、人际关系、职能关系。其中,交往者的个性特点、人际关系方面的因素最为重要。如,只有在被试间的相互关系是积极的或中性的群体中,共同活动的效果才会高于个体单独活动的效果,交往产生了积极结果。相反,在被试间存在消极关系的群体中,交往不仅不能促进共同任务的解决,反而会成为降低共同活动效果的因素。
  
  交往和活动的关系问题  交往的基本特性也表现在它和活动的关系上。活动是苏联心理学的基础范畴。活动观点是苏联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在传统心理学中,内省意识心理学抛开人的行动而研究人的意识,行为心理学抛开人的意识而研究盲目的行为,两者都是把心理、意识和行为割裂开来。苏联心理学理论为克服这种根本缺陷,提出必须在与活动的统一关系中来理解人的心理、意识,并形成为意识与活动统一原则:心理、意识本身就是一种过程,心理、意识在活动中表现、形成和发展,心理意识对活动有调节作用。这一原则在苏联心理学的形成和发展中起过重要历史作用。但是,心理学的传统研究都是分析个体的活动。而随着社会心理学的发展,这就显得很不够了。与此相联系,也就提出了交往问题。
  
  近年来,苏联心理学界展开了交往与活动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交往论者强调交往不同于活动的特殊性。如Β.Ф.洛莫夫认为,人的社会存在非常复杂,它不只包括对对象世界(天然的和人工的)的关系,而且也包括这个人对所直接、间接接触的其他人的关系。在人的社会存在中,除活动外,还包括有交往。把人的社会存在只是归结为活动,就是把它简单化、贫乏化。交往和活动是同等重要的心理学基础性范畴。两者的基本内容是不同的。活动的模式是"主体-客体"关系,是人与对象的关系;活动的结果是对象得到改造。交往的模式是"主体-主体(们)"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交往的结果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心理学必须大力研究交往问题,而且随着社会心理学的发展,交往问题必将成为这一学科的某种逻辑中心。活动论者则维护传统的活动观点,认为活动是心理学的基础范畴,交往则只是活动的一种局部情况、具体表现形式。因为交往和活动两者都具有相同的特点,如两者都是有目的方向的过程,都是由一定的动机所推动的,都具有社会性等。目前这一争论还在持续进行着,交往问题的提出,交往与活动的关系问题的讨论,会对心理学研究有所促进,因为这会促使心理学家从一个过去注意较少的角度去考察人们的心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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