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Civil and Commercial Cases
民商事案件
1.
A Legal Thinking about Problems over the In-Court Judgment Pronouncement in the Civil and Commercial Cases in the First Instance;
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若干问题的法律思考
2.
The distinction between foreign and local civil and commercial cases is crucial in deciding their legal treatments.
民商事案件的涉外性直接关涉到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待遇",目前对该问题的判断主要存在着"法律关系构成要件涉外说"和"联系说"两大标准,前者的优点在于具体易操作,后者的长处在于全面而无遗漏。
3) foreign-related civil and commercial disputes
涉外民商事案件
1.
Jurisdi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law are two basic problems which the court must resolved in deciding the foreign-related civil and commercial disputes.
管辖权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是一国法院在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必须要解决的两个基本问题。
4) business relations with foreigners
涉外商事案件
1.
In the light of typical cases,it introduces specific regulations and customs of Nigerian court governing business relations with foreigners.
结合典型案例 ,介绍了尼日利亚法院关于涉外商事案件法律的若干具体规定和习惯作
6) criminal cases
刑事案件
1.
A application study of Y-STR loci in criminal cases;
Y-STR基因座应用于刑事案件的独特作用
2.
On Judgement and Deduction to Criminal Cases Investigation on Forest Public Security;
判断与推理在森林刑事案件侦查讯问中的运用
3.
An inquiry of a simplified trial of common criminal proceedings trial procedure of criminal cases;
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研究
补充资料:国际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
《国际民商事案件中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公约》,1971年2月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通过。
该公约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是“判决在原判决国不能再作为普通程序的上诉标的”以及“判决应该在原判决国是可以执行的”,并且多数国家也均认为确定的判决是指“终局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被执行的”判决。承认或执行判决与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明显不相容,或者判决时在未予任何一方当事人充分机会陈述意见的情况下作出的,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的判决。
该公约规定,当2个国家受该公约的补充协定约束时,如果在另一个国家法院有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就同样事实以及同一标的诉讼判决,而这一诉讼的判决依照公约规定应当为第一个国家当局承认时,其中一国的司法当局放弃或中止其诉讼。但是,缔约国中的每一国当局都可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不管其他国家的管辖法院是否审理了诉讼的实质。
该公约的形成,是由于各国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促进国际合作,国际社会致力于制定一个广泛参与的有关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专门公约,该公约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但至今只有少数国家加入,所以起到的实际效果微乎其微。
该公约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条件是“判决在原判决国不能再作为普通程序的上诉标的”以及“判决应该在原判决国是可以执行的”,并且多数国家也均认为确定的判决是指“终局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被执行的”判决。承认或执行判决与被请求国的公共秩序明显不相容,或者判决时在未予任何一方当事人充分机会陈述意见的情况下作出的,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法院的判决。
该公约规定,当2个国家受该公约的补充协定约束时,如果在另一个国家法院有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就同样事实以及同一标的诉讼判决,而这一诉讼的判决依照公约规定应当为第一个国家当局承认时,其中一国的司法当局放弃或中止其诉讼。但是,缔约国中的每一国当局都可采取临时或保全措施,不管其他国家的管辖法院是否审理了诉讼的实质。
该公约的形成,是由于各国对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规定存在很大差异,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促进国际合作,国际社会致力于制定一个广泛参与的有关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的专门公约,该公约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但至今只有少数国家加入,所以起到的实际效果微乎其微。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