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value-added tax rebate
增值税退税率
3) value-added tax rebate on exports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4) recoverable VAT
应退增值税
5) the effieiency of added value tax
增值税效率
6) tax burden of value-added tax
增值税税负
1.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oncept of tax burden of value-added tax, analyzes some factors that reduce the tax burden ratio, discusses some reasons that cause the taxation burden difference, and expounds how to enrich and perfect the evaluation of value-added tax under current conditions.
介绍了增值税税负的概念,分析了造成税负率降低的因素,论述了产生税负差异的原因,阐述了如何在现有条件下丰富和完善税负评价。
补充资料:增值税
增值税 value-addedtax 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的增值额为对象课征的一种流转税。中国于1979年开始试行增值税。1982年中国财政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增值税试行办法》,1983年1月1日起在中国试行。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1984年10月1日起试行。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1994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增值税税率视不同货物而定。下列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主要包括: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除以上货物以外,税率为17%。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销售额的,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人民币计算。 条例规定以下物品免征增值税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②避孕药品和用具。③古旧图书。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⑦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为了施行此条例,财政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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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