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reply by the applicant
原告之答辩状
2) rejoinder by the respondent
被告之再答辩状
3) rejoinder
[英][rɪ'dʒɔɪndə(r)] [美][rɪ'dʒɔɪndɚ]
被告向原告第二次答辩
5) Answer
[英]['ɑ:nsə(r)] [美]['ænsɚ]
答辩状
1.
The authors main point, which is quite different from the conventional one, is that filing the answer should be the duty of defendant or appellee, but not their right.
基于此提出和论证了提交答辩状当属义务而非属权利的命题,以期引起学术、司法、立法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深层次考量,进而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和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6) Reply to a charge
对控告答辩
补充资料:原告
原告 plaintiff 在民事方面 ,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对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即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具备起诉条件,或其民事权益并未受到侵犯、发生争议,法院应当及时让这种不符合条件的原告退出诉讼。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原告不愿意退出诉讼, 应当以裁定驳回起诉;如果其他当事人中有符合条件的原告而不愿参加诉讼,可以终结案件的审理。原告享有起诉的权利,起诉后有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有被告反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刑事案件,在中国一般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作为原告,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称为自诉。公诉人在诉讼中居于原告地位,但因还担负法律监督任务,不是一般原告。 中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该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成为原告。 |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