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四级检察官
1)  Procurator of the Fourth Rank
四级检察官
2)  Senior Procurator of the Fourth Rank
四级高级检察官
3)  senior procurator
高级检察官
4)  Procurator of the Second Rank
二级检察官
5)  Senior Procurator of the Third Rank
三级高级检察官
6)  Senior Procurator of the First Rank
一级高级检察官
补充资料:北京市国家检察官学院
北京市国家检察官学院
北京市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是直属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唯一一所成人高等院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最高学府。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成立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检察长和高级检察官进行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高素质检察官;同时面向社会,开展学历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国家检察官学院位于北京著名风景区西山八大处,毗邻香山和奥运射击场馆,现有校园面积55亩,学院扩建工程正在审批,校园面积扩大后将达到同时容纳在校学员1200人的规模。学院现有藏书8万余册;拥有现代化的电教中心、计算机房、语音教室、多媒体教室和阶梯教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厅等教学设施;有篮球、排球、羽毛球、网球场及舞厅、健身房、理疗室等运动、保健、娱乐设施,是一个设施先进、完备,环境优美的教育培训基地。

国家检察官学院拥有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聘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0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8名,博士12名;聘任50多名国内外知名教授和学者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邀请各学术领域的专家及检察业务专家授课。

国家检察官学院重视开展法学和检察理论研究,坚持“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学院编辑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检察实践》、《检察论丛》三份学术刊物,在检查学理论研究和检查业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检察官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设在我院。先后有30多个国家的高级司法官员和学者来我院访问、讲学和研修。学院与法国、韩国、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法学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术组织保持着稳定的联系,开展了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

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得到了两代中央领导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历任领导的重视和关怀。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先后为学院题写院名,罗干、乔石、李铁映、陈丕显、彭冲、杨易辰、刘复之、张思卿、韩杼滨、贾春旺、罗豪才、王文元等领导同志先后视察学院,表达了对检察教育事业的重视和关怀。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