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aribbean Common Market
加勒比共同市场
3) East Caribbean Common Market (ECCM)
东加勒比共同市场
5) Caribbean Community
加勒比海共同体
补充资料:加勒比共同体
加勒比共同体(CaribbeanCommunity)是加勒比地区的经济组织,是根据巴巴多斯、圭亚那、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及牙买加总理1973年7月签署的《查瓜拉马斯条约》于1973年8月1日正式建立的。加勒比共同体取代了1968年成立的加勒比自由贸易协会。秘书处设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
共同体的目的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勒比共同市场进行经济合作;协调成员国外交政策;在卫生、教育、文化、通讯和工业等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合作。
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共同市场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指定的部长组成;共同体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共同体下设11个部长级常设理事会:卫生、教育、劳工、外交、财政、农业、矿业、工业、运输、科技和旅游等。成员共13个(至2004年11月):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圣卢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蒙特塞拉特、苏里南。原有成员15个。2004年2月,海地前总统阿里斯蒂德被推翻后,加共体冻结了海地的成员资格。而牙买加则因允许阿里斯蒂德暂时避难也被停止成员资格。
出版物有《加勒比共同体指南》(季刊)、《加勒比共同体消息》(不定期),以上两种刊物均为英文。
共同体的目的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勒比共同市场进行经济合作;协调成员国外交政策;在卫生、教育、文化、通讯和工业等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合作。
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共同市场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指定的部长组成;共同体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共同体下设11个部长级常设理事会:卫生、教育、劳工、外交、财政、农业、矿业、工业、运输、科技和旅游等。成员共13个(至2004年11月):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圣卢西亚、圣基茨和尼维斯、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蒙特塞拉特、苏里南。原有成员15个。2004年2月,海地前总统阿里斯蒂德被推翻后,加共体冻结了海地的成员资格。而牙买加则因允许阿里斯蒂德暂时避难也被停止成员资格。
出版物有《加勒比共同体指南》(季刊)、《加勒比共同体消息》(不定期),以上两种刊物均为英文。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