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OUVANNAVONG, Hongkham
洪坎·苏万纳冯
2) SISOUVONG, Sayakane
萨亚坎·西苏冯
3) Qansu village
坎苏乡
1.
Based on field surveys, the present paper conducts investigations and research on the inheritance of Kazak Arkin playing and singing in the background of Qansu village, taking the inheritance behavior of Kazak Arkin playing and singing in the Qansu village as the main line, with study, research, documentation and reference related to the academic achievements.
本文是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将哈萨克族阿肯弹唱的传承这一音乐事项放入坎苏乡这一特定的空间来进行考察与研究。
4) Theodor Fontane (1819~1898)
冯塔纳,T.
5) Campana
坎帕纳
6) Cannanore
坎纳诺尔
补充资料:苏布台乡
苏布台乡政府位于尼勒克县城西部45公里。该乡东与喀拉苏乡毗邻,南、北、西三均与伊宁县接壤。总面积34.35万亩,其中旱地2.4万亩、水地1.5万亩,地表有森林和裸露的岩石,水域共30余万亩。主要居住着维吾尔、哈萨克、汉、柯尔克孜、锡伯等民族。
苏布台地区在清顺至元年(1644)前是一片荒漠,当年蒙古族厄鲁特部落的一部在此游牧。清乾隆二十年(1755),维吾尔人巴黑伊克木、黍孜初等率众从南疆来此种植大、小麦。蒙古人称其为塔然其,近代一些史料称此为回屯。1870-1880年之间,蒙古人卜瓦尔见苏布台草场被陆续开垦,就下令东迁,在尼勒克东部的草场定居放牧。哈萨克族是清同治十二所(1873)以后才来此游牧,至民国29年(1940)以后,才有少数汉、回、柯尔克孜族等来此定居。苏布台地区初定名"苏吐"(蒙古语),意为两面高山的水向中间凹地汇集。经过300多年的演变,各族人民通称苏吐为苏布台。清至民国初期,苏布台地区按民族部落组成百户、千户制,民国后期改为乡、保、村制。
1949年全国解放后,苏布台为喀拉苏乡的一个村。1956年1月1日,苏布台村从喀拉苏乡析出,建立苏布台乡,下辖3村。1956-1958年,苏布台共成立了5个合作社,即阿亚提合作社(驻小苏布台)、江阿努尔合作社(驻陶苏布台);巴黑提合作社(驻博尔松)、布尔勒克合作社(驻勒得勒)、江阿努尔合作社(驻博尔博松)。1958年10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设立喀拉苏、苏布台、麻扎、加伦果勒4个管理区。最初公社管委会驻麻扎,1959年迁苏布台。1963年喀拉苏地区从东风公社析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东风公社驻苏布台,下设8个生产大队(即麻扎4个大队和苏布台4上大队)。1966年初麻扎划归伊宁县东风公社。1981年东风公社改名为苏布台公社,全社扩大为7个农牧业大队、12个小队、97个牧点。1984年11月体制改革时又改苏布台人民公社为苏布台乡,下辖6村,苏布台村、克其克苏布台村、陶苏布台村、塔勒得勒村、博尔博松村、苏拉恰村。
喀拉苏乡
喀拉苏乡政府位于县城西部30公里,东与加哈乌拉斯台乡接壤,南至喀什河,西与苏布台乡相连,北与伊宁县毗邻,总面积86.28万亩,其中农田5万亩(农田中有水田3万亩、旱田2万亩)、草场、土地、有岩石裸露,水域面积81.28万亩。主要居住着维吾尔、哈萨克、汉、锡伯、回等民族。
喀拉苏系哈萨克语,意为冬天不结冰的水。本乡哈萨克族为克扎依部落的后裔。18世纪末,维吾尔、锡伯族人来此定居,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生产。俄罗斯族于20初迁居喀拉苏,全盛时达50户。汉族是1930年后迁入喀拉苏的,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喀拉苏是尼勒克县的六区一乡。1958年,喀拉苏地区成立两个合作社。卫星合作社驻大喀拉苏,辖大小喀拉苏、吐普辛、加林果勒、加尔托干等地区;东风合作社驻麻。1959年又将2个合作社并为东风人民公社,驻苏布台。
1963年喀拉苏从东风公社析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驻喀拉苏。1981年将卫星人民公社改为喀拉苏人民公社。1984年11月改置为喀拉苏乡,下辖喀拉苏、塔克尔买里、克其克喀拉苏、阔孜巴斯、加林果勒、加尔托干、乔拉克布拉克、吐普辛、喀拉巴斯淘村。
喀拉苏河北岸,繁生着大量的小叶白蜡。它是地质第三纪带阔叶残遗阔叶老。在国内,成片的小叶白蜡仅在于喀什河流域,总分布面积1万亩。喀拉苏河段内的塔克买里小叶白蜡、索尔布拉克小叶白蜡次生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叶白蜡自然保护区之一。
苏布台地区在清顺至元年(1644)前是一片荒漠,当年蒙古族厄鲁特部落的一部在此游牧。清乾隆二十年(1755),维吾尔人巴黑伊克木、黍孜初等率众从南疆来此种植大、小麦。蒙古人称其为塔然其,近代一些史料称此为回屯。1870-1880年之间,蒙古人卜瓦尔见苏布台草场被陆续开垦,就下令东迁,在尼勒克东部的草场定居放牧。哈萨克族是清同治十二所(1873)以后才来此游牧,至民国29年(1940)以后,才有少数汉、回、柯尔克孜族等来此定居。苏布台地区初定名"苏吐"(蒙古语),意为两面高山的水向中间凹地汇集。经过300多年的演变,各族人民通称苏吐为苏布台。清至民国初期,苏布台地区按民族部落组成百户、千户制,民国后期改为乡、保、村制。
1949年全国解放后,苏布台为喀拉苏乡的一个村。1956年1月1日,苏布台村从喀拉苏乡析出,建立苏布台乡,下辖3村。1956-1958年,苏布台共成立了5个合作社,即阿亚提合作社(驻小苏布台)、江阿努尔合作社(驻陶苏布台);巴黑提合作社(驻博尔松)、布尔勒克合作社(驻勒得勒)、江阿努尔合作社(驻博尔博松)。1958年10月,成立东风人民公社,设立喀拉苏、苏布台、麻扎、加伦果勒4个管理区。最初公社管委会驻麻扎,1959年迁苏布台。1963年喀拉苏地区从东风公社析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东风公社驻苏布台,下设8个生产大队(即麻扎4个大队和苏布台4上大队)。1966年初麻扎划归伊宁县东风公社。1981年东风公社改名为苏布台公社,全社扩大为7个农牧业大队、12个小队、97个牧点。1984年11月体制改革时又改苏布台人民公社为苏布台乡,下辖6村,苏布台村、克其克苏布台村、陶苏布台村、塔勒得勒村、博尔博松村、苏拉恰村。
喀拉苏乡
喀拉苏乡政府位于县城西部30公里,东与加哈乌拉斯台乡接壤,南至喀什河,西与苏布台乡相连,北与伊宁县毗邻,总面积86.28万亩,其中农田5万亩(农田中有水田3万亩、旱田2万亩)、草场、土地、有岩石裸露,水域面积81.28万亩。主要居住着维吾尔、哈萨克、汉、锡伯、回等民族。
喀拉苏系哈萨克语,意为冬天不结冰的水。本乡哈萨克族为克扎依部落的后裔。18世纪末,维吾尔、锡伯族人来此定居,从事种植业、畜牧业生产。俄罗斯族于20初迁居喀拉苏,全盛时达50户。汉族是1930年后迁入喀拉苏的,主要从事农业生产。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后,喀拉苏是尼勒克县的六区一乡。1958年,喀拉苏地区成立两个合作社。卫星合作社驻大喀拉苏,辖大小喀拉苏、吐普辛、加林果勒、加尔托干等地区;东风合作社驻麻。1959年又将2个合作社并为东风人民公社,驻苏布台。
1963年喀拉苏从东风公社析出成立卫星人民公社,驻喀拉苏。1981年将卫星人民公社改为喀拉苏人民公社。1984年11月改置为喀拉苏乡,下辖喀拉苏、塔克尔买里、克其克喀拉苏、阔孜巴斯、加林果勒、加尔托干、乔拉克布拉克、吐普辛、喀拉巴斯淘村。
喀拉苏河北岸,繁生着大量的小叶白蜡。它是地质第三纪带阔叶残遗阔叶老。在国内,成片的小叶白蜡仅在于喀什河流域,总分布面积1万亩。喀拉苏河段内的塔克买里小叶白蜡、索尔布拉克小叶白蜡次生林,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叶白蜡自然保护区之一。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