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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writ of fieri facias
扣押债务人财产令
2)  third-party attachments
债权人扣押欠债务人债务的第三人的财产
3)  charging order
押记令;权益扣押令;以物偿债令;财产扣押令
4)  distress warrant
财产扣押令
5)  garnishee order
向第三债务人下达的资产扣押令
6)  writ of elegit
扣押债务人土地令
补充资料:扣押


扣押


【扣押】对不履行合约不偿还的债务人,根据债权人的申诉,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权”执行扣押管理。扣压的“财产权”包括不动产,有形的动产(家具、商品、机械等)、存款、工资收人等。法院在执行扣押时,要发布“扣押命令”(Olde:Of Atta chment)。 发出扣押命令后,债务人便不能任意处理自己的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发给转让命令,或通过拍卖等方法进行强制变价(Com-州sory Conversion into Money)来抵偿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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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