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Hindu mysticism
印度教神秘主义
2) Buddhist mysticism
佛教神秘主义
3) religious mysticism
宗教神秘主义
1.
The combination of these points with religious mysticism by Pythogoras school mad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later theory of "logos", theory of form, rationalism, idealism and religious philosophy.
他们将这些观点与宗教神秘主义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对后世哲学的"逻各斯"、理念论、唯理论、唯心论乃至宗教哲学等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2.
Both Plato and Veda s aesthetic ontology originates from atman-based religious mysticism.
柏拉图与吠陀美学本体论都起源于以灵魂观念为核心的宗教神秘主义,但由于古希腊产生了"几何原则",使得前者发生了伦理理性的转型。
4) mysterious religion
神秘主义宗教
1.
This structure,however ,is not created overnight ,but has its deep roots in the essence of Judaism ,Oriental mysterious religion ,Greek and Roman philosophy.
这个思想体系有着深厚的渊源,是其不断吸收犹太神学、东方神秘主义宗教以及希腊罗马哲学思想的结果。
补充资料:印度教
印度教 Hinduism 印度传统宗教。广义的印度教包括吠陀宗教、婆罗门教及新婆罗门教诸历史阶段。此处仅指新婆罗门教,即从中世纪初复兴后发展延续至今的印度教。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现存宗教,它今天拥有6.5亿信徒 ,除主要分布印度外,在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和巴基斯坦,以及印尼、斐济、非洲和欧美都有较小的印度教徒社团。
发展历史 明确的可以追溯的印度教历史源头为吠陀宗教,即以四部吠陀本集包含的宗教信仰为核心的古代宗教,但印度教中的大母神崇拜、性力崇拜和瑜伽静坐等成分可以追溯到5000年前印度河流域的宗教文明 。吠陀晚期和奥义书陆续出世的时代,由于雅利安人城市国家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受到社会内部发出的思想挑战,旧的吠陀诸神地位下降了,祭祀仪轨变得重要起来,祭司(婆罗门)的地位日益提高。梵书、奥义书和森林书的大量出现标志着人们的宗教寻求更多地转向了知识和玄想。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4世纪,印度教由于耆那教与佛教的广泛流布而衰落下去,直到在笈多王朝诸王支持下而重新昌炽起来。笈多诸王都是印度教的信奉者支持者。现印度教的法典如《摩奴法典》、《耶阇纳瓦尔基耶法典》及《那罗陀法典》都是这一时期的产物。随着大批印度教经论的出现,各派的哲学迅速系统化;神学家们吸收了佛教、耆那教的思想,采取了民间信仰的内容,编纂了大量圣传、神话集子。印度教三大神祗梦天、湿婆和毗湿奴及其各自为主的宗教派别广泛流布开来,形成了印度教的三大主流教派,即湿婆教派、毗湿奴教派和性力教派。 到8世纪,印度教最伟大的思想家和改革家商羯罗促成了新的局面。他批判并吸收了包括佛教大乘思想在内的印度各宗教派别,系统地阐述了奥义书中的一元论神学原理;商羯罗还建立了最早的印度教修道僧团,确立了印度教的寺院制度。 8世纪初伊斯兰教侵入了印度河下游 。印度教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打击。16世纪初来自波斯的蒙古后裔巴卑尔建立了莫卧儿帝国,到他的孙子阿克巴(1556~1605在位)时,帝国达到了繁盛期。阿克巴的宗教宽容政策使印度教得以有限的发展。体现莫卧儿王朝文化成就的是伊斯兰教与印度教的相互吸收与融合。 18世纪莫卧儿帝国由于与中印度马罗达诸部落的持久战争衰落下去。英国和法国殖民主义很快占据了帝国没落留下的政治空间。印度教从而经历了亘古未有的严峻局面。殖民统治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司法制度瓦解了印度教赖以生存的种姓制社会基础;教育的扩展,就业机会的增加、城市化及传统村庄的崩溃都改变了印度人的社会和宗教义务。西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造成了殖民地印度的精神震荡,以印度教为根据的传统道德遭受了怀疑、批判和谴责。受西方教育培养的印度教徒从内部发起了改革运动,他们深刻反省,强烈斥责诸如童婚、寡妇殉葬、血祭等习俗,反对种姓歧视,主张改善妇女地位。倡导近代印度社会启蒙运动的知识分子组织了众多的宗教改革社团。它们力图清除印度教的陋习,又保持其传统精神价值观。 宗教观念 印度教是注重生活伦理实践的宗教。意谓道德责任和义务的“法”是其重要的核心观念。吠陀宗教中便有表示宇宙秩序的法(rita),它已经具有伦理内涵 。吠陀时期专门解说法经的论书以为它包含了指伦理行为规则的法(dharma) ,并且主张宇宙的真实性依赖人类行为的正当性,也即合乎法的要求。自然界的和谐维系于社会的道德伦理。依据印度教教义,作为法的伦理责任和社会义务是同关于业、轮回及最终极的解脱观念联系在一起的。法论宣称,人如果要想活着得赞誉死后得喜乐,便应履行道德责任。最初,业指人的正当行为或婆罗门祭司的祭祀行为。吠陀时代之后,认为人的行为可能在未来引起苦或乐的潜在影响,而这与行为的善恶是相应的,从而产生了业报轮回的观念。轮回,指灵魂自我凭据前生所招的善恶影响业力而再生于后一世的某一存在态,如生于四种姓中的一种。业报轮回对人的现实境遇给予了说明,并指出了以履行印度教宗教义务而求解脱的实践道路。随着现代社会的来临,印度教的法日益转到强调家庭责任而不是社会义务。履行家庭责任仍然是今日印度教徒的宗教责任。此外,关于人生周期的各种仪礼,即逢婚丧嫁娶、生育、成年等时刻举行的宗教仪式,仍然认为是导向最终解脱的重要环节。印度教徒认为最终解脱是同最高真实,即梦的精神合一,因而有轻视物质世界而钦慕精神的倾向,解脱意味着实现内心的宁静与和谐。 宗教实践 印度教的解脱实践包括智解脱、业解脱和信解脱;就其具体修习内容而言,又可称之为智瑜伽、业瑜伽、禅定瑜伽和信瑜伽。对于宗教智慧的追求是印度教古来便有的传统,奥义书时代的林中隐修者和今天印度社会中圣者都在依据对经典文献的理解而获得证悟梵我一如的智慧力。与神的关系也是印度教首要关心的问题。印度教徒特别关心的是众多神祗中哪一个主神将眷顾自己,因而他们想方设法地通过供养、观想、祈祷竭力地去接近自己选定的本尊神,例如时母、难近母、湿婆、罗摩、毗湿奴等。个人与本尊式诸神的关系取决于信徒的虔诚程度,虔诚表现于一系列的象征手段,如到寺庙去礼敬神祗、朝觐圣地、供养神像等等。 印度教寺庙出现于公元4世纪左右,它是人神交接的神圣处,又是印度教社会的生活中心。大的寺庙献给湿婆、毗湿奴这样的大神,小寺庙则供奉众多的地方神祗之一。印度教寺庙往往又建在山洞石窟中。这些石窟传统上是苦行僧侣的隐修所。印度教徒崇敬的圣地也是由凡入圣的转换场。圣地的原意只是津、码头或渡越所。是信徒在心理上感到特别接近神的地方。印度教徒鼓励到各圣地去朝拜,大多数圣地都在常人难以到达的山颠、林中,因而朝圣本身就是一种苦行修持。 印度教徒的日常崇拜活动还包括礼敬偶像。偶像可能是人形的也可能是奇异形态的象征物,如智慧之神的象头,毗湿奴的四臂,塞建院的六头等。崇拜偶像的方式有唱赞、沐浴、熏香、供养、凝视、触摸,使信徒得以接近甚而进入神祗。偶像一般是石头或木质的,但从选材到雕刻打磨都必须在婆罗门祭司的指导下进行,并伴随有繁复的宗教仪式。在印度教徒看来,任何神灵降附的东西都是可崇拜并会带来功德的,因而一幅画像、一尊雕像、草木石头都可以成为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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