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KNFC (Korean Nuclear Fuel Company)
韩国核燃料公司
3) Japan Atomic Fuel Corp. (JAFC)
日本核燃料公司
4) South Africa Nuclear Fuel Corporation
南非核燃料公司
6) CN (Combustibili Nucleari)
核燃料公司(意大利)
补充资料:英国东印度公司
英国东印度公司 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17~19世纪中期英国对东方(主要是对印度和中国)进行商业垄断贸易和殖民扩张的组织。全称对东印度群岛贸易的英国商人联合公司。总部设在伦敦。 英国东印度公司成立于1600年 。它得到英国伊丽莎白女王的特许状,有垄断好望角以东各国的贸易权。最初在马来群岛一带进行贸易,以后在印度建立据点,逐渐扩展势力,进而把印度变为英国的殖民地。1609年,公司在印度西海岸的苏拉特建立第一个商业事务所。1612年,公司的舰队在苏拉特附近打败葡萄牙舰队。莫卧儿皇帝为对抗葡萄牙势力,1613年颁发敕令,允许公司在苏拉特设立商馆,给它种种贸易特权。1615年以后,公司又获得在莫卧儿全国进行贸易的特权,还在古吉拉特获得特惠条件。1639年,公司以每年600英镑的代价向当地王公租得马德拉斯帕塔村周围的土地,筑成圣乔治堡(后发展为马德拉斯市)。1661年,葡萄牙国王将孟买作为公主的陪嫁赠予英国查理二世(1660~1685在位)。1687年,查理二世把孟买转让给公司,后者将苏拉特的商馆迁至孟买。1689年,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印度增加税收、扩大贸易、保持武力、建立国家。从此,东印度公司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贸易公司,而是一个拥有武装的政权机构。
18世纪中期,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印度建立150处商站和15家大代理站,并通过战争排挤法国势力,由一个商业强权变成了一个军事的和拥有领土的强权。它向印度发动一系列殖民侵略战争,在19世纪中期,侵占整个印度。公司以洗劫宫廷国库、强征田赋、垄断贸易(盐、鸦片、茶叶和槟榔等商品)、勒索贡赋、奴役手工业者和农民等方式,掠夺印度的巨额财富。此外,东印度公司的商业活动还扩大到波斯湾、东南亚和东亚,进行罪恶的鸦片贸易,毒害中国人民,攫取巨额利润。这些财富源源不断流入英国,为工业革命准备了重要的前提。但是,随着英国工业资产阶级力量的增长,英国议会对公司事务的干涉越来越多。英国政府先后于1813年和1833年取消公司对印度和中国的贸易垄断权 。1858年,撤销东印度公司。除股本外,公司的全部财产归英国国家所有;英国内阁设印度事务大臣;印度总督改称副王,为英王驻印度直接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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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