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ertility-regulating methods
生育率调节办法
2) fertility regulation agent
生育调节剂
3) birth limitation rate
节制生育率
4) eneygy conservation power generating and distribution code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
5) rate regulation algorithms
速率调节算法
补充资料:生育率
总出生数与相应人口中育龄妇女人数之间的比例。亦称育龄妇女生育率。因分析目的不同,生育率可分为一般生育率、分年龄生育率、孩次生育率、分年龄孩次生育率、标准化生育率、总和生育率、累计生育率、终身生育率等类型。
一般生育率 指每1000育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 B为包括已婚、未婚育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指年中15~49岁的女性人数,即育龄妇女的平均人数。有些国家称15~44岁的妇女为育龄妇女,分母取。
出生率因受性别、年龄及其他人口特征的结构影响,难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一般生育率将生育量与人口中同它关系最密切的育龄妇女数相比,就摆脱了上述结构影响,相对可靠地反映出人口的生育水平。
对生育率作细致分析时发现,一些影响男性人口的社会经济因素也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变动,并可按男性育龄人口计算出生率,即
式中为年中15~54岁男性平均人数。男性的育龄期较长,一般情况下,男性的一般生育率显然低于女性,经验表明:
0.8(或0.9)GFRf=GFRm
一般生育率受各年龄妇女生育水平、已婚比例、育龄群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需分清各因素在生育率变动中的作用。
分年龄生育率 指一定年龄组中每1000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Bα为α年龄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为α年龄组妇女平均人数或年中人数,fα为α年龄组妇女生育率。年龄组常取5岁一组,亦可取1岁一组。
分年龄生育率在不同年龄组有明显的差别,一般情况下,20~29岁的生育率处于育龄期间的最高值,如表1。
资料表明,20~29岁的生育率占全部生育率的80%以上,而且越是低生育地区,这项比例越高。(见表1)
年龄组生育率的起伏,能明显反映晚婚、晚育及控制生育的效果。计算年龄组生育率对预测人口趋势有重要作用。
孩次生育率 指婴儿属于其母亲的第几次活产数。全年活产婴儿数B可表述为
B=B1+B2+...+Bα
式中1、2、...α为孩次;每1000个育龄妇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产婴儿数,称为i孩次生育率fi。
生育率的孩次结构,是生育率特征的重要方面。例如1981年中国的一孩生育率为 39.42‰、二孩生育率为21.40‰、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22.52‰。可见严格控制多育,进一步降低中国妇女生育率仍有很大余地。
同孩次的生育率在年龄分布上很不均衡,在一定的生育水平下,这种不均衡性又是相对稳定的。
分年龄孩次生育率 每1000个 α岁的育龄妇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产婴儿数,记为。
式中为α岁妇女全年生育的i孩次活产婴儿数;为α岁妇女的平均人数。分年龄孩次生育率的变化是描述生育率转变过程的重要方面。(见表2)
标准化生育率 按标准人口的妇女年龄结构,对不同人口的分年龄生育率加权平均得出的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 fα为α岁妇女的生育率;为标准人口的 α岁妇女的人数。
一般生育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即分年龄生育率与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对比两地或不同时期生育率水平时,有必要从一般生育率中消除年龄结构的影响,即采用统一的标准人口的年龄结构计算生育率,这称作生育率的标准化。(见表3)
资料表明,分年龄生育率都是乙地较低,但一般生育率反而甲比乙低,这一矛盾现象是因乙地生育旺盛的年轻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引起的。这种被年龄结构所扭曲了的生育率对比关系,在标准化过程中得到调整。若取标准人口的年龄结构,分别计算两地的一般生育率,可得标准化生育率:甲地63.75‰,乙地58.64‰。这就使一般生育率与分年龄生育率保持高低一致的关系。
一般取与两个地区有关的人口当作标准人口,如比较各省市生育率时,可取全国人口作标准人口。
标准化生育率亦用来描述生育率变动趋势,假设以1964年中国女性人口的结构,对近30年中国的一般生育率进行标准化,可得生育率趋势(见表4)。
生育率标准化后显示,直至70年代中国加强计划生育以后,生育率才发生急剧转变。
以上生育率标准化方法称为直接方法。在资料受限制情况下,还可采用间接方法求标准化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B为某地全年活产婴儿数;为该地α岁女性人口数;Fα为标准人口的α年龄组生育率;F为标准人口的一般生育率,如对以下资料对比两地生育率(见表5)。又设甲地全年出生婴儿72944人,乙地出生64890人,同期标准人口的一般生育率为78‰,以间接方法得出的标准化生育率为
甲地:
乙地:
总和生育率 若一队列妇女按一定年份的年龄组生育率度过整个育龄期,她们终身平均生育的孩子数称为总和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fα为α岁妇女生育率;TFR为总和生育率。若生育率资料为5岁一组,则
在只有全年活产婴儿数,缺少婴母年龄分布资料时,可用间接方法推算总和生育率,公式为
式中Fα为标准人口的分年龄生育率;B为某地全年活产婴儿数,为该地α岁女性人口数。
总和生育率实质上是一种标准化生育率,它对每个分年龄生育率都加了"等权"。因此不受妇女年龄结构的影响,能用它表明不同地区生育水平的差异,或一地生育水平的转变过程。总和生育率随分年龄生育率而变动,能综合反映一定人口的生育水平,对有计划地控制生育、制订人口规划、预测人口趋势有重要作用。
累计生育率 一群妇女按一定年份的分年龄生育率,经历育龄期的过程中,到达一定年龄时的平均累计生育量。如年龄的累计生育率为
累计生育率随年龄而变动,显然,育龄期结束时的累计生育率等于总和生育率。
累计生育率描述育龄过程中妇女生育量的积累过程,对不同年龄妇女的生育状况,与人口的社会、经济特征如教育、就业、扶养关系、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时,需采用累计生育率。
终身生育率 度过育龄期后一批同龄妇女平均每人生育的孩子数。亦称完全生育率。经回顾性调查,可获得超过育龄期的同龄妇女群曾经生育的孩子数,公式为
式中Bα为α岁妇女曾生育过的活产婴儿总数;为α岁妇女总人数;fe为α岁妇女的终身生育率。在具备详尽的生育史资料时,亦可由分年龄生育率推算终身生育率。若将同批妇女在不同年份(即不同年龄上)所经历的分年龄生育率加总,即能得出该批妇女的终身生育率,算式为
式中y为该妇女在15岁时的日历年份;为y 年15岁女性的生育率,余类推。
终身生育率在不同时期、不同空间对比,可反映生育水平的变动趋势与地区差别。
一般生育率 指每1000育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 B为包括已婚、未婚育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指年中15~49岁的女性人数,即育龄妇女的平均人数。有些国家称15~44岁的妇女为育龄妇女,分母取。
出生率因受性别、年龄及其他人口特征的结构影响,难以充分反映人口的生育水平。而一般生育率将生育量与人口中同它关系最密切的育龄妇女数相比,就摆脱了上述结构影响,相对可靠地反映出人口的生育水平。
对生育率作细致分析时发现,一些影响男性人口的社会经济因素也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变动,并可按男性育龄人口计算出生率,即
式中为年中15~54岁男性平均人数。男性的育龄期较长,一般情况下,男性的一般生育率显然低于女性,经验表明:
0.8(或0.9)GFRf=GFRm
一般生育率受各年龄妇女生育水平、已婚比例、育龄群年龄结构等因素的影响,需分清各因素在生育率变动中的作用。
分年龄生育率 指一定年龄组中每1000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计算公式为
式中Bα为α年龄组妇女的全年活产婴儿数,为α年龄组妇女平均人数或年中人数,fα为α年龄组妇女生育率。年龄组常取5岁一组,亦可取1岁一组。
分年龄生育率在不同年龄组有明显的差别,一般情况下,20~29岁的生育率处于育龄期间的最高值,如表1。
资料表明,20~29岁的生育率占全部生育率的80%以上,而且越是低生育地区,这项比例越高。(见表1)
年龄组生育率的起伏,能明显反映晚婚、晚育及控制生育的效果。计算年龄组生育率对预测人口趋势有重要作用。
孩次生育率 指婴儿属于其母亲的第几次活产数。全年活产婴儿数B可表述为
B=B1+B2+...+Bα
式中1、2、...α为孩次;每1000个育龄妇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产婴儿数,称为i孩次生育率fi。
生育率的孩次结构,是生育率特征的重要方面。例如1981年中国的一孩生育率为 39.42‰、二孩生育率为21.40‰、三孩及以上生育率为22.52‰。可见严格控制多育,进一步降低中国妇女生育率仍有很大余地。
同孩次的生育率在年龄分布上很不均衡,在一定的生育水平下,这种不均衡性又是相对稳定的。
分年龄孩次生育率 每1000个 α岁的育龄妇女全年生育第i孩次的活产婴儿数,记为。
式中为α岁妇女全年生育的i孩次活产婴儿数;为α岁妇女的平均人数。分年龄孩次生育率的变化是描述生育率转变过程的重要方面。(见表2)
标准化生育率 按标准人口的妇女年龄结构,对不同人口的分年龄生育率加权平均得出的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 fα为α岁妇女的生育率;为标准人口的 α岁妇女的人数。
一般生育率受两个因素的影响,即分年龄生育率与育龄妇女的年龄结构。对比两地或不同时期生育率水平时,有必要从一般生育率中消除年龄结构的影响,即采用统一的标准人口的年龄结构计算生育率,这称作生育率的标准化。(见表3)
资料表明,分年龄生育率都是乙地较低,但一般生育率反而甲比乙低,这一矛盾现象是因乙地生育旺盛的年轻育龄妇女的比重较大引起的。这种被年龄结构所扭曲了的生育率对比关系,在标准化过程中得到调整。若取标准人口的年龄结构,分别计算两地的一般生育率,可得标准化生育率:甲地63.75‰,乙地58.64‰。这就使一般生育率与分年龄生育率保持高低一致的关系。
一般取与两个地区有关的人口当作标准人口,如比较各省市生育率时,可取全国人口作标准人口。
标准化生育率亦用来描述生育率变动趋势,假设以1964年中国女性人口的结构,对近30年中国的一般生育率进行标准化,可得生育率趋势(见表4)。
生育率标准化后显示,直至70年代中国加强计划生育以后,生育率才发生急剧转变。
以上生育率标准化方法称为直接方法。在资料受限制情况下,还可采用间接方法求标准化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B为某地全年活产婴儿数;为该地α岁女性人口数;Fα为标准人口的α年龄组生育率;F为标准人口的一般生育率,如对以下资料对比两地生育率(见表5)。又设甲地全年出生婴儿72944人,乙地出生64890人,同期标准人口的一般生育率为78‰,以间接方法得出的标准化生育率为
甲地:
乙地:
总和生育率 若一队列妇女按一定年份的年龄组生育率度过整个育龄期,她们终身平均生育的孩子数称为总和生育率。计算公式为
式中fα为α岁妇女生育率;TFR为总和生育率。若生育率资料为5岁一组,则
在只有全年活产婴儿数,缺少婴母年龄分布资料时,可用间接方法推算总和生育率,公式为
式中Fα为标准人口的分年龄生育率;B为某地全年活产婴儿数,为该地α岁女性人口数。
总和生育率实质上是一种标准化生育率,它对每个分年龄生育率都加了"等权"。因此不受妇女年龄结构的影响,能用它表明不同地区生育水平的差异,或一地生育水平的转变过程。总和生育率随分年龄生育率而变动,能综合反映一定人口的生育水平,对有计划地控制生育、制订人口规划、预测人口趋势有重要作用。
累计生育率 一群妇女按一定年份的分年龄生育率,经历育龄期的过程中,到达一定年龄时的平均累计生育量。如年龄的累计生育率为
累计生育率随年龄而变动,显然,育龄期结束时的累计生育率等于总和生育率。
累计生育率描述育龄过程中妇女生育量的积累过程,对不同年龄妇女的生育状况,与人口的社会、经济特征如教育、就业、扶养关系、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时,需采用累计生育率。
终身生育率 度过育龄期后一批同龄妇女平均每人生育的孩子数。亦称完全生育率。经回顾性调查,可获得超过育龄期的同龄妇女群曾经生育的孩子数,公式为
式中Bα为α岁妇女曾生育过的活产婴儿总数;为α岁妇女总人数;fe为α岁妇女的终身生育率。在具备详尽的生育史资料时,亦可由分年龄生育率推算终身生育率。若将同批妇女在不同年份(即不同年龄上)所经历的分年龄生育率加总,即能得出该批妇女的终身生育率,算式为
式中y为该妇女在15岁时的日历年份;为y 年15岁女性的生育率,余类推。
终身生育率在不同时期、不同空间对比,可反映生育水平的变动趋势与地区差别。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