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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uraemic ambly`y'
尿毒性弱视
2)  toxic amblyopia
中毒性弱视
3)  amblyopia crapulosa
醇毒性弱视
4)  quinine amblyopia
奎宁毒性弱视
5)  tobacco amblyopia
烟中毒性弱视
1.
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clinical features of tobacco amblyopia and to discuss its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目的分析烟中毒性弱视的临床特征,探讨其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方法。
6)  uremic retinitis
尿毒性视网膜炎
补充资料:中毒
      某种物质少量进入机体,主要由其化学作用使机体功能障碍、结构损害而发生疾病或死亡。凡能引起中毒的物质称为毒物。从法医学观点来研究毒物及中毒鉴定的科学称为法医毒理学。它研究各种毒物的理化性状,中毒原因,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毒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中毒机理),症状表现,病理变化,中毒量、致死量、致死浓度(一般以中毒死者血中浓度和肝中含量来衡量)以及如何从生物性检材中将毒物提取、分离、纯化和进行定性、定量分析。
  
  中毒案情有:①自杀中毒。多用口服方式;少数用注射方式,通常与职业有关。②他杀中毒。所用毒物多为无色、无味、无臭、小量即可致死者,具有气味的毒物则多掺入食物或饮料,或伪称治疗用药诱服;或注射、或塞入阴道,或以小剂量多次投毒引起慢性中毒。③意外中毒。多为误食、误用毒物所致。如误食河豚、毒蕈等有毒动植物,农药容器污染食品,错用、滥用药品或用药过量。环境污染造成的公害亦可引起中毒(见环境保护法)。疑为中毒事件时,法医检验一般要求解决:①是否中毒以及系何种毒物;②是否达到中毒量、致死量;③毒物何时、从何途径进入体内;④中毒的性质为自杀、他杀或意外事故。
  
  检验中毒案件一般按下列顺序进行:①了解案情。②勘查中毒现场,收集剩余的食物、饮料、药品、呕吐物及大小便等作为检材。③尸体检验。尸表检查须注意尸斑(见尸体现象)的颜色(如一氧化碳中毒尸斑呈樱红色),瞳孔大小(如大多数有机磷农药中毒瞳孔缩小)。硫酸、酚类中毒则可在口的周围见到腐蚀斑痕。尸体剖验除注意胃肠道外,还应全面观察各器官的病理变化,并取材进行病理切片检查。④采取化验检材。抢救中毒病人时应收集和保留其呕吐物、洗胃液、血和尿等检材。尸检时应根据案情及尸检所见提供的线索,按照毒物在体内分布、生物转化、排出的特点,有选择地采取含毒量最多的器官组织和体液。一般口服毒物后迅速死亡者,以胃及胃内容为最好;迁延一段时间后死亡者,以肝、肾、血、尿等为适宜;如疑为毒物通过注射进入机体者,则应取血及切取注射部位的局部组织作检材;毒物经阴道进入机体者,应取阴道及子宫作检材。毒物吸入中毒者,可取肺和血液作检材。所需检材一般是:胃及胃内容物全部、肝500克、肾1个、脑500克、血50~100毫升、膀胱及尿全部。必要时还可采取肠内容物、头发和指甲等其他检材。砷中毒者在埋葬多年的尸体中仍能检出,需取棺木周围的泥土及附葬品作对照检验。⑤实验室检验。主要包括毒物的提取、分离(从生物组织和体液中提取分离出毒物)和毒物的鉴定(定性和定量)两项。化验方法一般多用薄层色谱法、纸色谱法以及某些化学反应和结晶试验。仪器分析方法,如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法、原子吸收光谱、质谱及中子活化分析、紫外、红外、气-质联用法等的应用,可使毒物化验能更迅速、更准确地作出鉴定。此外,还可配合组织化学检查和动物试验等。
  
  毒物分析的结果,对确定中毒与毒物的性质虽有决定作用,但由于有许多因素能影响化验结果,必须结合尸体剖验、死前情况以及其他检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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