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Chief of the Presidential Office
总统办公室主任
补充资料: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 United States,President of the 美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规定,当选总统必须是出生在美国,年满35岁,并居住美国14年以上的公民。总统由间接选举产生,每4年举行 1 次。总统任期4年。连任次数最初并无规定,后1951年生效的第22条宪法修正案规定,任何人不得连任总统之职2届以上。 美国宪法规定,总统行使行政权。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项工作 ; 选任高级官员 ( 但须参议院认可);一切行政机构都向总统负责 ,受总统领导和监督 ;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总司令,可召集各州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 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有权宣布紧急状态,但应事先通知国会,紧急状态应在 6 个月后自行终止,但总统仍可以重新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总统负责处理对外关系,有权与外国签订行政协定;经参议院同意,有权同外国缔结条约,任命驻外使节。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除非两院各有2/3的多数推翻总统的否决;有权提出各种咨文,影响国会立法,享有委托立法权;总统每年向国会提交下一财政年度的预算咨文。总统经参议院认可,有权任命联邦法官;享有赦免权 (弹劾案和触犯州法律者除外) 。总统在行使其权力时,也受到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一定程度的制约。 |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