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eputy Direct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
4) Deputy Director of Lands
地政总署副署长
5) Deputy Director of Education
教育署副署长
6) Deputy Director-General of Trade
贸易署副署长
补充资料: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采取社会的、经济的、技术的综合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破坏,以求保持和发展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和保障人类社会的发展。随着对环境问题的认识,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方法不断深化。20世纪60年代,科学家们发现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是全面、长期和严重的。1972年第一次世界人类环境会议后,“环境保护”这一术语才被各国所接受,大多数国家开始把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国家政策。但也产生了环境与发展二者不可得兼的分歧。直至80年代后期,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原则,才为广大公众和决策者所理解 。与此同时 ,危及地球安全的温室效应、臭氧层耗损(见臭氧层空洞)、酸雨、物种消失和海洋环境等日益明显的环境问题,导致了以保护地球安全为目标的国际合作行动(见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中国1973年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环境保护管理机构。1983年把环境保护列为一项基本国策。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外交部、国家环保局提出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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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