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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Federated Malay States
马来联邦
2)  Malayan Union Plan
马来亚联邦计划
1.
On British Plan of Malayan Union Plan worked out and Died Prematurely;
试析二战后初期英国的马来亚联邦计划的出笼与夭折
3)  Malaya;Federation of Malaya
马来亚; 马来亚联邦
4)  Federation of Malaya Plan
马来亚联合邦计划
5)  Unfederated Malay States
马来属邦
6)  FLDA Federal Land Development Authority (Malaysia)
(马来西亚)联邦土地开发管理局
补充资料:马来联邦
马来联邦
Federated Malay States

   英国殖民者对马来亚实行统治的一种形式。由马来半岛的霹雳、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4个土邦组成。首府吉隆坡 。华侨称之为四州府。1874年英国殖民者和霹雳王室签订《邦咯条约》,把霹雳变成英国第一个保护邦。随后,英国殖民者又使雪兰莪、森美兰和彭亨接受英国的“保护”。1896年,英国殖民者把上述 4个邦组成马来联邦 。在马来联邦中实行所谓间接管理,联邦的首脑为最高专员,由海峡殖民地总督兼任,但实际上负责统治的是联邦的总驻扎官。1909年设立马来联邦会议,由马来联邦最高专员兼任议长,各邦的法律均由联邦会议通过,然后交付各邦苏丹执行。各邦的最高行政机关为邦务会议,由各邦苏丹兼任主席。英国派驻在各邦的驻扎官为当然议员,负责征收捐税,决定立法措施等。苏丹只是英国驻扎官和顾问手中顺从的工具。1948年,英国政府把马来联邦、马来属邦与原海峡殖民地中的槟榔屿和马六甲等11邦,合并为马来亚联合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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