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Fɑng Bɑo
方苞(1668~1749)
2) Fang Bao
方苞
1.
"Brief-but-to-the-point" of Fang Bao s Prose;
“虚言其大略”的方苞古文
2.
Discussing the Doctrine of Yifa from the Differences and Similariteis between Li Fu and Fang Bao in Commenting Liu Zongyuan;
唯其理之是 唯其辞之是——从李绂、方苞评点柳文的异同再论“义法说”
3) Fangbao
方苞
1.
On the relation ship between literature and Confucian orthodoxy,Fangbao paid attention to the Confucian orthodoxy,Liu Dakui emphasized the literature,and Yaonai claimed that literature and Confucian orthodoxy were a unit.
桐城“三祖”的古文理论,就文、道关系的认识而言,方苞重在“道”,刘大櫆重在“文”,姚鼐文道合一。
2.
The comment book on Records of Historians of Guiyouguang and Fangbao is a early version which study them simultaneously.
王拯通过《归方评点史记合笔》,有系统地将归有光、方苞二人对《史记》的圈点、评论、注疏、考据等综合在一起,并提出自己对《史记》叙事手法、结构安排、艺术特色、语言表达等的研究心得,“以辅归方两先生所未尽言”。
4) In Defense of Fang Bao s "Successful Candidate in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
方苞"进士"辩
6) Zhang Guangsi
张广泗(?~1749)
补充资料:方苞(1668~1749)
清代散文家。字凤九,一字灵皋,号望溪。桐城(今属安徽)人。康熙三十八年(1699),江南乡试第一名。四十五年(1706)进士,以母病归家未出仕。五十年(1711)以戴名世《南山集》案被牵连入狱。赦出后隶汉军旗籍,入直南书房。六十一年(1722),充武英殿修书总裁。雍正时,免去旗籍,仍归汉籍。累官翰林院侍讲学士、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乾隆时,再入南书房,任礼部右侍郎、经史馆总裁等职。七年(1742)辞官归。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他尊奉程朱理学和唐宋散文。他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所谓孔子"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提倡写古文要重"义法"。他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意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书货殖传后》)提出文章要重"清真雅正"和"雅洁",他说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沈莲芳《书方望溪先生传后》),他认为归有光的散文,"其辞号雅洁,仍有近俚而伤于繁者"(《书归震川文集后》)。又说:"凡无益于世教、人心、政法者,文虽工弗列也。"(《送李雨苍序》)在《再与刘拙修书》中,反对黄宗羲、颜元的反程朱理学的思想,持论严而拘,但能适合清朝巩固思想统治及文风的需要,所以其说得以流行,影响颇大。
方苞自己写的散文,以所标“义法”及"清真雅正"为旨归。读经、子、史诸札记,以及《汉文帝论》、《李穆堂文集序》、《书卢象晋传后》、《左忠毅公逸事》、《与李刚主书》、《孙征君传》、《万季野墓表》、《游潭柘记》等,都写得简练雅洁有断制,没有支蔓芜杂的毛病,开创清代古文的新面貌。但感情比较淡泊,形象性不强,气魄不够宏大。袁枚讥笑他"才力薄"(《仿元遗山论诗》),姚鼐也说他:"阅太史公书(《史记》),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与陈石士书》)
方苞有些作品如《狱中杂记》,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监狱管理的残酷与黑暗;《送冯文子序》、《送吴平一舅氏之钜鹿序》、《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劄子》、《请备荒政兼修地治劄子》,反映了一些州县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较有现实意义。
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补遗》2卷。
方苞是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创始人。他尊奉程朱理学和唐宋散文。他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所谓孔子"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提倡写古文要重"义法"。他说:"'义'即《易》之所谓'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意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又书货殖传后》)提出文章要重"清真雅正"和"雅洁",他说古文中"不可入语录中语,魏晋六朝人藻丽俳语,汉赋中板重字法,诗歌中隽语,《南、北史》佻巧语"(沈莲芳《书方望溪先生传后》),他认为归有光的散文,"其辞号雅洁,仍有近俚而伤于繁者"(《书归震川文集后》)。又说:"凡无益于世教、人心、政法者,文虽工弗列也。"(《送李雨苍序》)在《再与刘拙修书》中,反对黄宗羲、颜元的反程朱理学的思想,持论严而拘,但能适合清朝巩固思想统治及文风的需要,所以其说得以流行,影响颇大。
方苞自己写的散文,以所标“义法”及"清真雅正"为旨归。读经、子、史诸札记,以及《汉文帝论》、《李穆堂文集序》、《书卢象晋传后》、《左忠毅公逸事》、《与李刚主书》、《孙征君传》、《万季野墓表》、《游潭柘记》等,都写得简练雅洁有断制,没有支蔓芜杂的毛病,开创清代古文的新面貌。但感情比较淡泊,形象性不强,气魄不够宏大。袁枚讥笑他"才力薄"(《仿元遗山论诗》),姚鼐也说他:"阅太史公书(《史记》),似精神不能包括其大处、远处、疏淡处及华丽非常处。"(《与陈石士书》)
方苞有些作品如《狱中杂记》,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监狱管理的残酷与黑暗;《送冯文子序》、《送吴平一舅氏之钜鹿序》、《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期劄子》、《请备荒政兼修地治劄子》,反映了一些州县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较有现实意义。
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补遗》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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