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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eiyang Zhengfu zhixia jiguan
北洋政府直辖机关
2)  Beiyang Zhengfu sifa jiguan
北洋政府司法机关
3)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北洋政府
1.
Reflection on the Failure in the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s Moral Education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Republic——Centering on the Movement of Worshiping Confucius;
民初北洋政府德育教育失败的反思——以尊孔运动为考察中心
2.
On the Rearrangement of National Debts of the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in 1921;
1921年北洋政府整理公债述评
3.
The County Administration System in the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Period;
走出传统:北洋政府时期的县公署制度
4)  Beiyang Government
北洋政府
1.
Agriculture-related Public Finance of Beiyang Government;
北洋政府的涉农公共财政活动
2.
The Reasons of the Diversification of the Thoughts and Cultures during the Beiyang Government Period;
北洋政府时期思想文化多元发展的原因
3.
The comparation of the system of civil service examination between Beiyang government and Nanjing civil government;
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文官考试制度之比较
5)  the Brief History of the Northern Government
北洋政府简史
6)  the period of Beiyang Government
北洋政府时期
1.
During the period of Beiyang Government,Bank of China was the biggest bank invested by the Chinese.
 北洋政府时期,中国银行是华资银行中最大的银行。
补充资料:北洋政府直辖机关
      包括大总统、国务院、各部直辖机关三类。
  
  大总统直辖机关主要有:①参谋本部。最高军令机关。始置于南京临时政府。设总长、次长各一人。其职权为辅佐大总统统筹军务,掌理有关国防用兵事宜。1927年7月12日并入军事部。②将军府。最高军事顾问机关,1914年6月30日成立。置管理将军府事务一人。设上将军、将军、参军若干,以陆海军高级军官充任。除留府会议军务外,得派驻各省,组织将军行署,督理军务。1925年1月1日裁撤。③审计院。初名审计处,于1912年10月23日成立,1914年6月16日改为审计院。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其职权主要为审定国家岁出、岁入决算。④蒙藏院。管理蒙古、西藏地区少数民族事务的机关。初名蒙藏事务局,属国务院,于1912年7月24日成立。1914年5月17日改为直属大总统的蒙藏院,地位与各部相同。置总裁、副总裁主持该院事务,下设总事、秘书两室,总务厅,第一、第二两司和民治、宗教、翻译、边卫等科(见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
  
  国务院直辖机关主要有:①法制局。掌办草似、审定法令事务。始设于南京临时政府,一度改属政事堂。1924年12月4日废,1927年7月12日复设,仍属国务院。②铨叙局。掌办人事行政机关。始设于南京临时政府,一度改属政事堂和段祺瑞临时政府。③印铸局。始设于南京临时政府,后来的变化,同铨叙局。其职权主要有:印刷官方文书用纸;制造勋章、徽章、印信、关防等;刊行公报、职员录、法令全书等。④统计局。掌办各有关统计事务。初设于1916年5月4日,其后变化,同印铸局。⑤全国水利局。掌办水利并沿岸垦辟事务。设于1914年1月8日。⑥币制局。初设于1914年3月6日,12月27日裁归财政部。1918年8月10日复设,1923年12月15日复裁,仍归财政部。其职权主要有:监督全国造币厂;监督中国银行、国民银行发行券;监督、整理各省官银钱号;筹备其他有关币制事项。⑦侨务局。初名侨工事务局,于1917年9月20日成立。1922年1月20日改为侨务局。掌办本国在外侨民移殖与保育事项。⑧航空署。1921年 1月由航空事务处改为航空署。直辖南苑航空学校等。1927年6月并入军事部。
  
  各部直辖机关主要有:①外交部的驻外使领馆、各省交涉署、太平洋会议筹备处、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法权讨论委员会、中俄会议委员会等。②内务部的筹备国会事务局、赈务处、河务局、护军管理处等。③财政部的盐务署、盐务稽核所、全国烟酒公卖局、全国烟酒事务署、国税厅总筹备处、印花税处、造币厂、采金局、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④陆军部的陆军监狱、陆军测量局。⑤海军部的海军总司令处、海军舰队司令处、海军军港司令处、海道测量局等。⑥司法部的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司法储材馆。⑦教育部的中央观象台、编译馆。⑧农商部的矿政监督署、地质调查所、林务处、商标局。⑨交通部的铁路管理局、电政管理局、邮政总局等。
  
  

参考书目
   钱实甫:《北洋政府时期的政治制度》,中华书局,北京,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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