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Soviet Women's Committee
苏联妇女委员会
4) National Committee on Women
国家妇女委员会
5) Women's National Commission (WNC)
全国妇女委员会
补充资料: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
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设立的 7个职司委员会之一。1946年 6月正式成立。主要任务是研究妇女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妇女的政治、社会、法律、家庭地位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召开会议,制订宣言、公约,向联合国和各国政府提出建议。从成立到1986年为止共召开过30次会议,两次特别会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联合国秘书处下属社会发展和人道事务中心提高妇女地位处负责。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各成员国政府派一名代表及若干名副代表和顾问出席,每次会议从成员国代表中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报告员一人。会议通过的公约、宣言、主要建议均需提交经社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讨论通过。
委员会共有32个成员国,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根据地区分配原则选出,其中:亚洲4名、非洲8名、拉丁美洲6名、东欧4名、西欧及其他8名,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中国是最早的成员国之一。
委员会共有32个成员国,由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根据地区分配原则选出,其中:亚洲4名、非洲8名、拉丁美洲6名、东欧4名、西欧及其他8名,任期4年,可连选连任。中国是最早的成员国之一。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