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elementary form of value
价值的简单形式
4) Happening by chance or accident;fortuitous.
偶然的偶然或意外发生的;偶然的
5) formal value
法治的形式价值
补充资料: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商品交换萌芽时期的价值表现形式,是价值形式发展过程中的最初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简单地通过另一种商品表现出来。
表现形式及其历史背景 简单的价值形式可用如下的等式来表示: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2只羊=1把斧子。这是一种直接的物物交换。由于交换还只是偶然的行为,所以两种商品交换的比例也带有偶然性。这种偶然的直接物物交换,是最初的商品交换,是在原始公社之间进行的。在商品交换的这一阶段,被交换的劳动产品,并不是为交换的目的而生产的。当时,原始部落之间还没有社会分工,每一个部落都适应于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从事自给自足的生产。随着劳动生产率的缓慢增长,一些原始部落开始在自给自足之余,偶或有一些多余的产品,就被拿去同邻近的部落交换。交换的对象也带有偶然性。只要是本部落所需要的东西,能换到什么就换什么。
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虽然是商品交换萌芽时期的价值表现形式,但是,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已隐藏在2只羊=1把斧子这一简单的价值关系中。因此,考察价值形式必须首先分析简单价值形式。
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 2只羊=1把斧子这一简单的价值形式,反映了羊和斧子这两种商品的价值关系。羊和斧子分别处在等式的两极,在价值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在这一等式中,羊起着主动的作用,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斧子只是作为表现羊的价值的材料,起着被动的作用。
羊作为商品,由于在它的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人类劳动,是有价值的。但是羊的价值在同其他商品交换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它同斧子交换,它的价值就得到了证实,就从斧子身上表现了出来。所以,处于主动地位的羊,在这一价值关系中,是作为价值被表现的商品出现的。但是,这一价值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只是羊的相对价值,即羊的价值同斧子的价值的相对量。所以羊是相对价值形式,或者说,是处在相对价值形式的位置上。在这一价值关系中,斧子这一商品是表现羊的价值的材料,是作为羊的等价物而存在的,所以它是等价形式,或者说,是处在等价形式的位置上。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价值关系中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离开了它的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对立面,就只是孤立的商品,无法表现它的价值。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离开了它的处于相对形式上的对立面,也就丧失了作为等价物的作用。
或许有人认为,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区分纯粹是人为的,因为2只羊=1把斧子同1把斧子=2只羊,是同一的价值关系。就羊的持有人来说,他把羊换成斧子,是2只羊=1把斧子。而就斧子的持有人来说,他把斧子换成了羊,是1把斧子=2只羊。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当然,从价值表现的等式来看,2只羊=1把斧子必然包含着1把斧子=2只羊的相反关系。但是,在2只羊=1把斧子的等式中,羊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而斧子则是表现羊的价值的商品。而在1把斧子=2只羊的等式中,斧子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羊则成为表现斧子价值的商品。一个商品究竟是处在相对价值形式还是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在价值表现中的地位。一个商品在同一的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形式,不能同时既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又处在等价形式上。所以,价值形式的两极,不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而且互相对立,互相排斥。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不仅是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而且在一切价值形式中都存在着。简单价值形式所反映的,虽然仅仅是两种商品在偶然的交换中所发生的价值关系,但是商品价值的质和量,都通过它的交换价值而有所反映。同时,在羊和斧子这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中,羊的自然形态只体现使用价值,而斧子的自然形态却成为羊的价值的表现形式。这就是说,隐藏在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已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为外部的对立。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已隐藏着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
简单价值形式的特点 简单价值形式是一种不成熟的价值形式,只是价值形式的一种胚胎形式。在这里,交换只是偶然的行为。羊的价值只是通过偶然的交换在斧子上得到简单的表现。它还没有通过更广泛的交换而获得更复杂的表现。同样地,斧子也只在同羊的个别交换行为中取得了等价形式的地位,还没有在广泛的交换中成为许多商品的共同的等价物。所以,在简单的价值形式中,相对价值形式只是简单的相对价值形式,而作为它的对立面的等价形式,也还只是个别的等价形式。当然,商品的价值形式不会停留在某一阶段长期不变。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商品的价值形式也就会从简单的、个别的、偶然的形式发展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继而发展到一般价值形式,并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
表现形式及其历史背景 简单的价值形式可用如下的等式来表示: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2只羊=1把斧子。这是一种直接的物物交换。由于交换还只是偶然的行为,所以两种商品交换的比例也带有偶然性。这种偶然的直接物物交换,是最初的商品交换,是在原始公社之间进行的。在商品交换的这一阶段,被交换的劳动产品,并不是为交换的目的而生产的。当时,原始部落之间还没有社会分工,每一个部落都适应于他们所处的自然环境从事自给自足的生产。随着劳动生产率的缓慢增长,一些原始部落开始在自给自足之余,偶或有一些多余的产品,就被拿去同邻近的部落交换。交换的对象也带有偶然性。只要是本部落所需要的东西,能换到什么就换什么。
简单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虽然是商品交换萌芽时期的价值表现形式,但是,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已隐藏在2只羊=1把斧子这一简单的价值关系中。因此,考察价值形式必须首先分析简单价值形式。
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 2只羊=1把斧子这一简单的价值形式,反映了羊和斧子这两种商品的价值关系。羊和斧子分别处在等式的两极,在价值关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起着不同的作用。在这一等式中,羊起着主动的作用,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斧子只是作为表现羊的价值的材料,起着被动的作用。
羊作为商品,由于在它的生产过程中耗费了人类劳动,是有价值的。但是羊的价值在同其他商品交换之前,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它同斧子交换,它的价值就得到了证实,就从斧子身上表现了出来。所以,处于主动地位的羊,在这一价值关系中,是作为价值被表现的商品出现的。但是,这一价值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只是羊的相对价值,即羊的价值同斧子的价值的相对量。所以羊是相对价值形式,或者说,是处在相对价值形式的位置上。在这一价值关系中,斧子这一商品是表现羊的价值的材料,是作为羊的等价物而存在的,所以它是等价形式,或者说,是处在等价形式的位置上。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价值关系中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的两个要素。处于相对价值形式上的商品离开了它的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对立面,就只是孤立的商品,无法表现它的价值。处于等价形式上的商品离开了它的处于相对形式上的对立面,也就丧失了作为等价物的作用。
或许有人认为,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的区分纯粹是人为的,因为2只羊=1把斧子同1把斧子=2只羊,是同一的价值关系。就羊的持有人来说,他把羊换成斧子,是2只羊=1把斧子。而就斧子的持有人来说,他把斧子换成了羊,是1把斧子=2只羊。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当然,从价值表现的等式来看,2只羊=1把斧子必然包含着1把斧子=2只羊的相反关系。但是,在2只羊=1把斧子的等式中,羊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而斧子则是表现羊的价值的商品。而在1把斧子=2只羊的等式中,斧子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羊则成为表现斧子价值的商品。一个商品究竟是处在相对价值形式还是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在价值表现中的地位。一个商品在同一的价值表现中,不能同时具有两种形式,不能同时既处在相对价值形式上,又处在等价形式上。所以,价值形式的两极,不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而且互相对立,互相排斥。
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不仅是简单价值形式的两极,而且在一切价值形式中都存在着。简单价值形式所反映的,虽然仅仅是两种商品在偶然的交换中所发生的价值关系,但是商品价值的质和量,都通过它的交换价值而有所反映。同时,在羊和斧子这两种商品的交换关系中,羊的自然形态只体现使用价值,而斧子的自然形态却成为羊的价值的表现形式。这就是说,隐藏在商品内部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已通过两个商品的关系表现为外部的对立。在简单价值形式中,已隐藏着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
简单价值形式的特点 简单价值形式是一种不成熟的价值形式,只是价值形式的一种胚胎形式。在这里,交换只是偶然的行为。羊的价值只是通过偶然的交换在斧子上得到简单的表现。它还没有通过更广泛的交换而获得更复杂的表现。同样地,斧子也只在同羊的个别交换行为中取得了等价形式的地位,还没有在广泛的交换中成为许多商品的共同的等价物。所以,在简单的价值形式中,相对价值形式只是简单的相对价值形式,而作为它的对立面的等价形式,也还只是个别的等价形式。当然,商品的价值形式不会停留在某一阶段长期不变。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和商品交换的发展,商品的价值形式也就会从简单的、个别的、偶然的形式发展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继而发展到一般价值形式,并最后发展到货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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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