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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资料:中国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


中国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


【中国对外汇、贵金属和外汇票证等进出国境的管理】中国对金融硬通货出人国境的管理分两种情况: (l)人境和复出的管理。人境人员携带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和黄金、白银、白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进人中国国境数量不受限制,但要向人境地海关申报。人境人员将携人的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和黄金、白银以及白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复带出境,海关凭原人境申报单查验放行。人境人员将携人的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或者将汇人的外汇兑成人民币,在离境前可以按规定将部分未用完的人民币兑换回外汇,出境时海关凭中国银行发给的兑出外汇的证明查验放行。人境人员携带在中国境内购买的上述各项物品出境,海关在国家规定的限额内凭出售单位的证明查验放行。 (2)出境的管理。出境人员携带外汇、人民币外汇票证出境,海关凭中国银行发给的证明查验放行。对境内中国银行开出或者售出的外币汇票、外币旅行支票、外币旅行信用证、人民币现钞保管证和存折保管证,由海关查验放行,中国银行不另行发给证明。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人、外国侨民和无国籍人移居出境时携黄金、白银、白金等贵金属及其制品,海关在国家规定限额内查验放行,但上述人员所持有的人民币支票、汇票、存折、存单等人民币支付凭证,不得携带、带出或邮寄出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人持有境外的债券、股票、房地契以及同处理境外债权、遗产、房地产和其它外汇资产有关的各种证书、契约和含有支付命令的授权书、函件等,非经国家外管局或其分局批准,不得携带、带出或邮寄出境。已歇业的外国企业和已离境的外国侨民,要求将存放在中国境内的外国有价证券携带出境,必须经外管部门批准,海关凭批准件放行。但是,我国的证券、股票不得携带、带出或邮寄出境。 凡中国与外国订有双边货币进出国境协定的,双边货币和有价证券的出人境按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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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