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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nglicize [英]['æŋglisaiz]  [美]['æŋglə,saɪz]
符号码英语化
2)  English punctuation marks
英语标点符号
1.
It s just because Chinese learners do not understand the functions of English punctuation marks.
本文对英语标点符号的运用情况及功能进行了分析 ,目的是提供一些学习方法。
3)  English Punctuation
英语的标点符号
4)  E-C punctuation
英汉语标点符号
5)  symbolic number
符号号码
6)  symbolic coding
符号编码
1.
The symbolic coding .
在应用遗传算法求解优化设计模型中,采用符号编码方法,具有简单、易用的特点。
补充资料: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
punctuation marks

   书面语中用来表示停顿、语气以及词语性质和作用的标记。
    句读  中国的古籍,没有类似今天使用的标点。古代有些文字(例如甲骨卜辞)有时用分行或隔离来表示停顿,这种情况也并不普遍。所以历来认为学会断句是读书的基本要求。汉代表示断句的符号是“、”和“”。“、”用来表示较小的停顿,“”表示较大的停顿。20世纪初发现的汉简《流沙坠简》中有使用了这种符号的简片。“”和“、”汉朝人称之为句读 。这两种符号到了宋代才逐渐推广使用,但形态有些改变。一种是句号用“。”,读号用“、”;另一种是句号读号都用同样的点,句号的点用在字旁,读号的点用在两字之间。宋元时代出版的书籍,特别是经书,一般不加句读。句读符号多用于教学或校勘方面。宋刻本也有仿照校书式印上圈点的,但不多见。
   元明刻本小说多在句子的末了加圈,也有一律用“、”或用“。”的。有些戏曲和启蒙读物也采取这种方法。此外,明刻本小说还增添了人名号和地名号,前者是在人名右边加一条直线,后者是在地名右边加两条直线。
   标点这两个字,始见于宋代。《宋史·何基传》:“凡所读,无不加标点,义显意明,有不待论说而自见者。”这里的标点指的是阅读古书时添加的句读符号,即所谓旧式标点。
    新式标点   新式标点是模仿西方的书写习惯而借用的 ,在清代末年才开始使用。翻译家严复的《英文汉诂》(1904)是最早应用外国标点于汉语的著述。五四运动前些年,不少作家已经开始使用新式标点。《新青年》杂志第4卷(1918)也开始部分地使用。由于当时的出版物多采取直排方式,于是使用者都做了不同程度的修改。这样就出现标准不一的现象。1919年马裕藻、朱希祖、钱玄同、刘复、周作人、胡适等人联名提出《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并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一次大会上议决,1920年由当时的教育部正式颁行。这个议案先说明了使用标点符号的必要性,再列出各种符号,包括句号、点号、分号、冒号、问号、惊叹号、引号、破折号、删节号、夹注号、私名号、书名号共12种。
    五四运动以后,公布的标点符号逐渐推广应用。比较西方使用的标点,有几处明显的不同:①句号用“。”,不用“·”。②引号用『』和「」,不用“”和‘’。是为了适应直排文字的特点。③西方文字的人名和地名等专有名词的开头用大写字母表示,汉字没有这种标记,所以要有私名号和书名号。
    
   1951年国家出版总署重新公布《标点符号使用法》,包括14种符号:
    ①句号(。)表示一句话完了之后的停顿。
   ②逗号(,)表示一句话中间的停顿。
   ③顿号(、)表示话中间并列的语汇(包括作用跟并列的词相仿的并列的短语,并列的分句)之间的停顿,又表示“次序语”之后的停顿。
   ④分号(;)表示一句话并列的分句之间的停顿。
   ⑤冒号(:)表示提示语之后的停顿。
   ⑥问号(?)表示一句问话完了之后的停顿。
   ⑦感叹号(!)表示一句感叹话完了之后的停顿。
   ⑧引号(『』「」)表示文中引用的部分。
   ⑨括号(())表示文中注释的部分。
   ⑩破折号(——)在文中表示底下有个注释的部分。又表示意思的跃进。
    省略号(……)表示文中省略的部分。
   着重号(·用在文字的右边)表示文中特别重要的语句。
   专名号(——用在文字的左边)表示文中的人名、地名、团体名之类。
   书名号(《用在文字的左边)表示文中的书名、篇名之类。
   以上的符号,有专门表示语言中的停顿的点号(如逗号、句号等 ), 有专门给书面语作标记的标号( 如引号、 括号等),也有兼有点号和标号性质的符号(如问号、感叹号)。同1919年公布的方案相比,增加了顿号和着重号,同时把点号 、惊叹号 、删节号、夹注号、私名号改称逗号、感叹号、省略号、括号、专名号。   1990年3月 ,国家语委和 新闻出版署发布了修订的《 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了16种标点符号的用法。与1951年公布的用法相比,作了如下的修正和补充: ① 引号改用“ ” 和‘’。②书名号改用《》、〈〉。③增加间隔号(·用在两个字的中间)表示人名中的音界 ,也用在书名和篇名中间。④增强连接号(一、——、-、~、用在两个字的中间)表示相关名词、数目、字母、项目之间的连接。此外,还有一些符号扩大了使用范围。 例如表示声音的延长,  有人也用——。表示声音的断续,有人用……。也有人把感叹号和问号用在一起,如!?或?!,表示反诘语气,多见于文艺作品。至于表示文中某些词语须另外加注解释,一般用数字表示,对篇题的注解多用*表示。
   1996年、国家语委将《标点符号用法》修订后交国家技术监督局作为国家标准颁布,以推动汉语书面语言的规范化。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