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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s[HKIA]
香港建筑师学会
2)  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Architects
香港建筑师学会理事会
3)  Hong Kong Institute of Landscape Architects
香港园林建筑师学会
4)  Hong Kong Institute of Planners
香港规划师学会
5)  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
香港工程师学会
6)  Hong Kong Institute of Surveyors[HKIS]
香港测量师学会
补充资料:香港规划
      香港是亚洲和世界上重要的贸易、交通、金融、旅游中心,也是世界上巨大的出口商品生产基地之一。位于广东省珠江口以东,深圳河以南。香港主要由香港岛、九龙半岛和新界三部分组成,包括230多个大小岛屿,总面积1066.53平方公里,1985年总人口542.3万人。香港原为中国领土,1842年沦为英国殖民地。根据1984年中英两国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从1997年起,中国将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实现"一国两制"的构想。
  
  规划概况  1939年香港当局制定《城市设计条例》。1947~1948年,英国人P.艾伯克龙比为香港地区的发展拟定了规划大纲,建议修筑过海隧道,填海造地,改变铁路线,搬迁兵营,扩建工厂和居住区,以及在新界发展新城镇等。1953年,在当时的工务局内成立了城市规划机构,当地政府又设立了"城市设计委员会"。香港当局于1970年完成了《香港规划大纲》,英文为ColonyOutline Plan, 1974年改英文名为 Hongkong Outline Plan,这是指导以下层次的规划和建设的准则。1980年后《大纲》分解为《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标准与准则》两部分。到1983年底,香港完成了城区26个规划分区(总共有41个分区)以及 8个新市镇的《法定分区规划大纲》。法定分区规划大纲是香港最主要的规划图,编制过程中征集各方面意见后,由政府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土地及楼宇空间的利用和主要道路系统。
  
  土地利用和人口分布  香港境内山峦起伏,山岭和丘陵占土地面积四分之三以上,可供城市发展的土地有限。据1985年统计,城市建成区(包括新市镇)用地约102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9.6%;村镇建设用地74平方公里,占7%。因土地奇缺,自1855年起,香港开始填海造地。1945~1983年,所造土地占香港现有土地面积的1.7%。今后计划在香港本岛东西部及九龙西部继续填海造地,以便改造旧城,缓解过分拥挤的状态。
  
  香港人口增长快,人口密度高。香港总人口从1961年的313万人增至1982年的529万人。1972~1982年,平均年人口增长率为2.4%,同期人口自然增长率由 14‰下降到12‰,但移民数量骤增,仅1978~1980年移民的年增长率为3.9%;从1981年起有所下降。因为地少人多,香港当局长期以来采取"高层、高密度"的城市建设方针。近十几年新建的住宅、厂房和办公楼多数在20层以上。许多建筑物都是多用途的综合性楼宇,形成高度集约式发展的空间结构形式。据1981年调查,九龙的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87022人,新九龙为45154人,居世界各大城市之首。自1984年以来,香港重视研究旧城区的重建工作,希望改善旧区的居住环境和充分利用土地的发展潜力,已着手组织一个土地发展公司,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新市镇建设  人口迅速增长,香港本岛和九龙已经难以容纳,所以从60年代起,在现有市区以外地区建设新市镇。70年代制定了在新界建设新市镇的庞大计划,预计可容纳300万人,以供疏散现有市区人口和容纳至20世纪末新增人口的需要。建设中的新市镇有荃湾、沙田和屯门,以及在原有乡镇基础上扩建的大埔、粉岭和元朗;刚开始建设的还有将军澳和天水围。新市镇均按自足和均衡发展的原则进行规划和建设:每个新市镇都设有市场、商店、学校和其他公共设施,公共交通比较方便。目前,这些新市镇尚未能达到就业和居住的平衡,有许多居民还是每天来回市区工作,引起交通运输问题。
  
  住宅  自1954年起,香港的住宅机构开始致力于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到 1973年已拥有公房 35万套。1985年公房总量增至近60万套,居住240万人;私人楼房73万套,约住252万人。这些公房,特别是70年代以后兴建的,附近大都建有商场、学校、停车场、儿童游戏场、绿地等配套设施。但住房建设尚不能满足需要,目前仍有大约50万人住在简陋的临时房屋里。
  
  交通  城市的高速和密集式发展,新市镇的建设,以及经济活动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给予香港城市交通系统以沉重的负担。同发达国家的大城市相比较,香港的交通特点是:汽车拥有率较低,道路容量有限,依靠公共交通为主。1985年,全香港领有执照的机动车辆为26.3万辆(1984年底注册机动车辆约为31.5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为14.5万辆;道路总长度1323公里。工作出行和上学出行使用机动车辆的人数中,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的占90%以上。1976年提出的受香港当局委托进行的交通研究报告认为,香港必须发展地下铁道和大运量的运输方式,采用多层次的交通系统(轻便铁路、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轮渡等),并限制私人汽车。香港当局据此于1979年提出交通政策:发展并改善公共交通;改善和有效地利用现有道路系统;控制私用车辆的增长等。1979年以后,香港完成的重大交通建设项目有:新界的环形干道;香港岛的东海岸高速走廊;连接香港、九龙和荃湾的地下铁道;九龙至罗湖的铁路电气化和双轨工程。此外,屯门至元朗的新型有轨电车线路也在建设中。(见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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