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双击或选中下面任意单词,将显示该词的音标、读音、翻译等;选中中文或多个词,将显示翻译。
您的位置:首页 -> 词典 -> 印花税署署长
1)  Collector of Stamp Revenue
印花税署署长
2)  Stamp Office
印花税署(税务局)
3)  Superintendent of Stamp Office
印花税署总监
4)  Commissioner of Estate Duty
遗产税署署长
5)  Director (Director of Personnel)
署长(人事署署长)
6)  Cambodia, Namibia, Seychelles]
署长
补充资料:印花税
      以商事活动、产权转移、权利许可证照授受等行为而书立、领受的应税凭证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行为税。由于这种税采取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形式完成纳税义务,故名。
  
  印花税于1624年始于荷兰,此后在欧美各国相继开征,并逐渐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通行的一个税种。各国印花税的法规内容不尽相同,一般都具有由纳税人主动自行完成纳税义务、轻税重罚等共同特点。征收印花税除了能够广积财政资金外,在保证经济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税收管理和普及公民自觉纳税意识等方面也有积极作用。
  
  中国在清代光绪年间(1875~1908)就有大臣奏请推行印花税,但未施行。到中华民国时期,1912年10月北洋政府公布印花税法13条,次年推到各地施行。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规定印花税为全国统一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同年12月政务院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全国正式施行。1958年简化税制,将印花税与货物税、商品流通税、营业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1988年 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恢复开征印花锐,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印花税税目的应税凭证有5类:①10种经济合同,如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等;②产权转移书据;③营业帐簿;④权利、许可证照;⑤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一种是比例税率,分千分之一、万分之五、万分之三、万分之零点五等4档;另一种是定额税率,每件税额5元,纳税人依凭证性质确定适用税率。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可分为两种:①由纳税义务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自行计税,自行购花,自行贴花并盖章注销。税款数额较大不便贴花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应纳税凭证上加注完税标记。②纳税人对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由纳税义务人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不再逐件贴花。印花税主要依靠纳税人自觉主动完成纳税义务,加之税负甚轻,所以采取轻税重罚的办法,即对偷漏税行为视情节轻重,由税务机关处以所偷漏税款30倍以内的罚款。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