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恶》
是萨特的成名作,也是法国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作品。萨特认为,“从纯粹文学的角度来看,《厌恶》是我最好的作品”。小说通过主人公洛根丁对周围生活的感受和体验,表明了作者的存在主义观点。主人公是个年已30仍未成婚的知识分子,因对飘零生活感到厌倦而返回故里,来到布维勒城,住在一个旅馆里。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他着手撰写18世纪法国阴谋家德·洛勒旁侯爵传记。但没过几天,他就觉得一切都令人恶心,因而离开该城前往巴黎。
在萨特看来,人与其周围的一切总是脱节,相互之间既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也毫无意义;人和事物的存在,只是存在着,彼此相逢相迎却不能沟通,既无规律可循,也没有因果关系;人生是荒诞的。但是当你意识到这一点时,眼前浮动的一切,就会在你的心里翻腾,令你感到不适,于是就想呕吐、恶心。洛根丁对周围生活产生厌恶,正是作者这一思想的体现。他忙于钻图书馆,查阅资料,疲惫不堪。他发现自己过去确实喜欢过这个人物,但现在只是对这本书感兴趣。最后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没有什么意义。他想,既然自己都把握不了自己,又怎能去掌握别人的生活,给他人作传?他每日把发生的事情记下来,不放过任何线索和细节,如街道、人群、咖啡店、公园、大便纸、扑克牌、啤酒杯、各种人的脸等。所有这些事物,既不重要,相互之间也毫无联系。而他自己反而在记录过程中,情绪发生变化,产生了厌恶感。他逐渐地意识到,任何事情都是不可理解和没有意义,生活是荒诞的,“存在就是虚无”。
作者认为,《厌恶》的核心是“孤独”。作品中也多次出现“孤独”一词。从某种程度上说,主人公“厌恶”的根源就来自于“孤独”。他不满小市民的麻木、庸俗和虚伪,更看不惯资产阶级的凶狠和贪婪。他揶揄、嘲讽小市民根本不懂生活真正的意义,一切行动都只不过在消磨时间。那个宣称自己是人道主义的学者,只知道按图书目录卡的字母顺序读书,真是愚蠢而又怪僻。可自己又怎么样呢?整天忙忙碌碌,不知在干些什么。在无聊中,他与自己并不喜欢的旅店老板娘鬼混,却得知老板娘每天要换一个男人。他希望在情人安妮那里得到安慰和理解,但发现她已变成一个心灰意冷的粗笨女人。他意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是多余的,对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陌生,命运难以把握,感到更加恶心。主人公正是从这种陌生感和孤独感中,体会到现实的荒诞。
《厌恶》酝酿的年代,正是西方世界社会处于动荡的时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浩劫刚刚过去,新的战争危机又将来临。席卷西方的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陷入更大的混乱。一些人认为“上帝已死”,失去了信仰的依靠,但又找不到正确道路。希特勒上台时,萨特正好在德国研究哲学,目睹纳粹分子的战争狂热和对民主力量的迫害,使他对人们的焦虑、不安、孤独的情绪有了更为深切的了解。这部作品面对的正是这种不合理、丑恶、虚妄和荒诞的社会现实。小说中既有作者对现实的感受与思考,也包含着他对现实的否定和反抗意识。但在作品中,作者没有让自己的主人公在孤独和厌恶中消沉下去,而是给他安排了新的生活:主人公打算撰写另一部书,他完成了从“自为存在”到“自在存在”的超越。
小说用日记体写成,以“我”的思想活动和对人生的看法构成全书内容。虽然没有动人的情节,也没有离奇曲折的故事,但主人公的心理变化却层次分明。从他对生活意义感到困惑,个别事物令自己“恶心”,到逐渐扩大,以致包围自己,到最后忽然醒悟,决定尝试拯救自己。线索的发展十分清晰。全书的思想和描述浑然一体,有真实细致的生活细节的再现,也有主人公哲理性的内省过程和心理感受。小说语言朴实、辛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