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securities act
证券管理条例
3) Securities (Clearing Houses) Ordinance
《证券(结算所)条例》
5) Stock Exchange Unification Ordinance
证券交易所合并条例
6) Securities (Insider Dealing) Ordinance
《证券(内幕交易)条例》
补充资料: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 security exchange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证 券集中竞价交易的有形场所。各类有价证券,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股票、公司债券、政府债券,凡符合规定都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由证券经纪商进场进行买卖。证券交易所是独立法人,但它本身并不参与证券买卖,而只是提供交易场所和服务,同时也兼有管理证券交易的职能。证券交易所与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不同,它是非金融性的法人机构。 证券交易所是有组织的,参加这个组织的成员一般是经纪人、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经纪人通常代表证券公司参加交易所的交易。不是交易所的成员,无论是证券的买主或是卖主,都只能委托经纪人、证券公司到证券交易所里进行交易。证券交易所的产生,为证券买卖创造了一个常设市场,并成为货币资本借以实现长期投资的有效媒体,因而通常称之为长期金融市场或资本市场。证券交易所同时又是传播和获取经济信息的重要渠道,有利于加快资金在各部门的转移和减少证券投资的风险,因而它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表明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证券交易所就其组织形式来说,主要有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①会员制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其会员由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证券商组成。会员对证券交易所的责任,仅以其交纳的会费为限。只有会员公司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直接参与交易活动。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收取的交易经费较低,有利于交易的活跃。②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以盈利为目的的公司法人,一般是由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机构及各类公营民营公司共同出资占有股份建立起来的。为保证交易的公正性,任何证券公司的股东、高级职员或雇员都不能担任证券交易所的高级职员。由于实行公司制,证交所在营业收入及盈利方面考虑较多,这将会增加证券交易客户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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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