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开发银行简介
加勒比开发银行是地区性、多边开发银行,1969年10月18日,16个加勒比国家和2个非本地区成员在牙买加金斯敦签署协议,成立加勒比开发银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1970年1月26日,协议生效,1月30日,理事会成立大会在拿骚举行。总部设在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首都布里奇顿。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
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
出版物有:《年度》、《基本信息》、《财务政策》和《行长报告》等。
区域性国际性金融机构目前比较典型的有加勒比开发银行、欧洲复兴开发银行、欧洲投资银行、国际清算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及非洲开发银行及等。
[编辑]加勒比开发银行组织结构
理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由22个理事组成,每年举行会议,选举其中一名理事为主席,两名理事为副主席,任期一年。董事会负责日常业务,由18个成员组成,12个由本地区的理事选举,6个由代表非本地区的理事选举,董事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每个董事指定一个代表。行长是董事会主席。加勒比开发银行设有一个技术援助基金,负责融资咨询服务,总体发展、项目实施、项目准备以及投资前准备以及银行发展的研究。技术援助基金下设培训部,为借贷成员国公共服务部门的中上层人员提供培训。
[编辑]加勒比开发银行的成员国
加勒比开发银行有26个成员(1998年1月),其中本地区成员20个: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开曼群岛、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共和国、格林纳达、圭亚那、牙买加、墨西哥、蒙特塞拉特、圣克里斯托弗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委内瑞拉、英属维尔京。非本地区成员6个:加拿大、英国、法国、意大利、德国以及中国。
[编辑]加行的资金来源
加行的资金来源有两个渠道,一是成员认缴股本和借款,称为“普通资金来源”(Ordinary Capital Resources, OCR),二是成员和非成员的捐款,称为“特别资金来源”(Special Funds Resources, SDF)。
目前加行“普通资金来源”除了成员实缴股本外,借入资金的主要渠道为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 EIB)、泛美开发银行、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市场。
“特别资金来源”又分为两类,一类为“特别发展基金”(Special Development Fund, SDF),另一类为“其它特别基金”(Other Special Funds)。特别发展基金是加行的软贷款窗口,其资金来源为每四年一次的成员捐资,它着重向加行借款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优先领域提供贷款和赠款。“其它特别基金”的来源为加行成员和其它机构所提供的有附带条件的资金,加行按出资人的意向,以符合加行宗旨为原则加以使用和管理。
据统计,2001年加行项目批准额为1.386亿美元,其中项目贷款额为1.032亿美元,项目赠款额为3 540万美元。全年资金拨付额为1.118亿美元,其中贷款拨付额1.038亿美元,赠款拨付额800万美元。
[编辑]中国与加勒比开发银行的关系
1997年5月22日,加行在第27届理事会年会上接纳中国为其第26个成员。中国在加行取得了与法、意、德同等的地位,认缴股本6 235股,占总股本的5.51%。其中,1 365股为实缴股本,4 870股为待缴股本。中国在加行享有一个董事席位,代表中国以及在中国之后加入加行的非本地区国家。此外,中国作为非本地区成员向加行特别发展基金捐资2 400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