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apital Property
资本财产
3) capital money subject to a trust
信托财产资本
4) heavy capital goods
巨额资本财产
5) productivity of capital goods
资本财的生产力
6) finance capital
财务资本
1.
Study on distribution of human capital and finance capital based on arrangement of rights;
产权安排对人力资本与财务资本配置影响研究
2.
Following the Coase Theorem,the authors analyse the effects of share rights upon the distribution of finance capital and human capital in the inside of enterprise due to the transaction fee.
本文在科斯定理的引导下 ,分析了分享制产权安排由于交易费用的作用对财务资本与人力资本在企业内部配置的影响。
补充资料: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
将资金贷给了甲,同时甲又把自己的一处房产卖给了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暂未付款。在信托贷款中,信托公司是债权人,甲是债务人;在房产买卖交易中,甲是债权人,信托公司是债务人(应付购房款)。从信托公司的债权、债务的性质来看,在信托贷款中的债权是信托公司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信托的资金),在房产买卖中的债务是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信托公司用自己的资金购买了房产),对于这种信托财产的债权和受托人的债务是不能相互抵消的。如果相互抵消,委托人(或受益人)信托的资金被信托公司用于付购房款了,则信托公司侵犯了委托人的利益;反之,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和受托人的债权也不能相互抵消,否性目的和不确定性目的。信托财产的确定性目的,是指任何以委托人为起点的信托财产运动,都是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运动方向明确;信托财产运动的不确定性目的,是指信托财产运动是按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运动的,具体目的随着信托目的不同而变化。例如,委托人出于安全目的,把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只要求受托人保管,信托财产不改变实物形态,不增减价值量,不发生质的变化;委托人如以获取收益为目的,把信托财产交予受托人经营,可以不断变换信托财产的实物形态,使信托财产在运动中增值。信托财产运动的具体目的是根据委托人的意思表示而确定的,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则,受托人偿付委托人的债务,同样是不合理的。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表现为信托财产的有限性。主要包括:①受托人不能违反信托合同规定的信托目的,随意改变信托财产的用途;②禁止受托人为自身利益使用信托财产,包括应交付受益人而暂未交付的信托财产;③严格禁止信托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之间进行交易或互换。 2.信托财产的运动形式 信托财产的运动是以委托人转移信托财产为起点,经过受托人中介,以受益人在信托结束时接受信托财产为终点。信托财产的运动是单向的财产转移运动,运动方向是:委托人,受托人(中介)一受益人。在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个人的情况下,当信托结束,信托财产及收益交付给受益人时,尽管受益人就是委托人,但并不表明信托财产回流,只说明信托关系人的身份在信托财产运动的不同阶段的变换。在交付信托财产及收益时,原来的委托人地位已经处于受益人的地位,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财产,仍然是信托财产的单向运动。 在信托财产的运动过程中,以受托人为中介划分,可以分为中介前和中介后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中,信托财产的实物形态和价值量都会发生变化,这是信托与其他信用活动的一个重要区别。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