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APTA
东盟特惠贸易安排(APTA)
4) Agreement on 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
特惠贸易安排协议
5) swap arrangement
互惠信贷安排
6) ex-gratia rehousing allowance
特惠安置津贴
补充资料: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
东盟自由贸易区1993年10月东南亚国家联盟第25届经济部长会议决定建立的自由贸易区。成立的背景是,东盟成立以后,虽然也促进了区域内的贸易,但区域内的贸易增长速度并没有超过同区域外的贸易增长速度。为了发掘内部贸易和经济合作的潜力,同时在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的成员国范围内扩大东盟的影响力,东盟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降低内部关税,并在15年之内最终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采取的具体措施是,加速实施有效普惠关税计划,责成东盟秘书处同私人部门进行紧密磋商,制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同时采用新的措施加强东盟在工业、矿产资源、食品农业和森林、运输、通信及其他领域的合作。建立东盟内新的增长三角—东部增长三角。东盟还提出建立以东盟为核心,吸收中国、日本参加的东亚经济会议这一经济合作组织的构想,以有利于扩大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作用,但内部的分歧及美国的阻挠使这一构想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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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