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概况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业务全部由德国政府商会管理。政府商会由商会管理委员会、仲裁董事会、监事董事会和官方经纪人四方面20人左右组成,具体负责1896年国家颁布的《证券交易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根据政策法令协调有关证券交易的事宜。至于地方其他证券市场如汉堡、布莱梅、汉诺威、斯图加特、慕尼黑等,主要由地方州政府负责管理。当地州政府有权批准或废除当地证券市场的交易业务。
目前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会员由银行会员和经纪商组成,其中银行会员约300多家,证券经纪商2380多家。上市证券约8000种,外国证券约占 1/5。到1991年底,年证券交易额达24000亿马克,37%为股票交易,63%为债券交易,外国债券和股票交易不断上升。整个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交易量约占全国的60%左右。
根据德国证券交易法,在证券交易所中从事证券交易的银行、证券公司和经纪个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从事证券交易的企业,如银行证券部和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家批准,才有资格代替客户从事证券买卖。上述证券经营机构应有足够的金融资产作为保证基金,以应付突发事件的发生。经营机构的全部证券买卖业务都需在证券交易所办理公证、担保等法律手续。对于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个人必须经过专门业务训练,应具备足够的经营资产,按照政府商会的统一规定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大楼[编辑]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由官方经纪人、经营机构交易商自由经纪商和专家经纪商四方面组成。其中官方经纪人是由政府派遣,经德国证券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纪人,其业务是代替证券投资客户进行证券买卖。经营机构证券商主要指德国银行证券部和证券公司派驻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员。该类交易员接受其所在证券经营机构的委托指令,通过证券交易所内经纪商进行买卖交易,交易员从中获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自由经纪商一般是指既从事代理证券买卖,又从事自营证券买卖的经纪人。这种经纪商经营证券种类不受限制,促使交易所的竞争。专家经纪商是指那些接受经纪商的委托从事买卖业务者,他们同时具有维护交易所市场秩序稳定的义务。如果市场出现交易反常情况,专家经纪商应通过自身交易创造有秩序的市场。专家经纪商是丰富经验并有能力左右股市的权威专家,他们大都是政府证券监事委员会成员。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
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投资者必须通过银行证券经营机构或证券公司发出指令。在德国每一个外国经纪人都须持有银行执照。银行在证券交易所执行其顾客的指令,同时也可在自己的账户上进行他们自己的交易。他们把客户的指令传递给官方经纪人,由他们撮合交易、确定价格,官方经纪人在上市证券的交易中充当拍卖人的角色。他们通常不建立自己的头寸,但是在必要的时候----例如,为了平抑价格波动或平衡供需矛盾,他们也被允许这么做。自由经纪人可以在其自己的账户上同市场其他的参与者进行交易。
在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以50股或50股的倍数为批量的交易时间在10:30~13:30之间进行。少于50股的零股交易一般是集中起来确定价格,每个交易期进行一次,这种交易的集中性赋予德国证券交易所以“拍卖交易所”的特性。
1991年4月,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安装了IBIS----证券交易统一信息系统。这个电子交易系统提供30种蓝筹股和30种政府债券的信息,全德国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银行,官方经纪人和自由经纪人)都可以在该系统上进行这些证券的交易,交易时间为8:30~17:00。在IBIS系统上进行的交易是匿名的,也就是说交易者谁也不知道对方的情况。在该系统进行的交易还有最小交易量的限制,即不得少于500股股票(对于构成DAX指数的14种股票,可以降为100股)或不低于100万面值的债券。在1992年初总共有131家市场参与者进入了IBIS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