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mechanical deterioration
机械性损坏
2) physical damage
机械损坏
3) Mechanical injury
机械性损伤
1.
Results The main cause of 417 deadly cases was mechanical injury (account for 97.
结果 故意伤害致死的主要死因为机械性损伤(占全死因的97。
4) mechanical brain injury
机械性脑损伤
1.
Objective To research the expression of GFAP after moderate mechanical brain injury in rats and its relation with injury time.
(2)机械性脑损伤灶在一定时间后GFAP表达增加,其分布特征与对照组相似。
5) mechanical injury model
机械性损伤模型
6) Ventilator induced lung injury (VILI)
机械性肺损伤
补充资料:机械性损伤
由各种致伤物以机械作用使人身组织结构破坏或生理机能发生障碍。在法医学上,皮肤的连续性破坏者为创,未破坏者为伤。损伤鉴定在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医检验的目的,是判断损伤的类型和轻重程度,是自伤、他伤抑或意外灾害,是生前伤抑或死后伤,以及损伤与死亡的关系。通过检验,还可据以推断、认定凶器等。
损伤按致伤物与成伤方式分类为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
钝器伤 有钝圆、钝角、钝棱而无锐利的锋刃或尖端的物体(如铁锤、木棍、石块、皮带、拳头等)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伤。由于钝器重量、接触面大小、力的作用方向,特别是与人体相对运动的速度不同,钝器伤可表现为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伤、挫裂创、骨折、内脏损伤和脑损伤,甚至肢体断离挫碎等。
表皮剥脱 致伤物擦过皮肤表面,使表皮与真皮相剥离,真皮外露,或伴有真皮血管破裂的损伤。又称擦伤。表皮剥脱呈点状、条状、片状或其他不规则形状。活体上的表皮剥脱,由于组织液渗出,干燥后变硬,呈黄褐色痂皮,伴有出血时可有血痂形成。尸体上也常形成表皮剥脱,干燥后变硬,多呈黄褐色,无血痂。尸体检验时,可根据表皮剥脱的部位和性状确定损伤部位,推断致伤物种类,分析其作用的方向和案件性质,如扼死时受害人的颈部;强奸案受害人的大腿内侧,常可发现表皮剥脱。
皮下出血 指钝器作用于人体表面,使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出血的现象。皮下出血是生前损伤的确证。按出血量的多少,皮下出血可呈点、片状或聚积成皮下血肿,其皮肤表面常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不仅可作为判断受伤的依据,有时还能反映出致伤物接触面的形状,作为推断致伤物的根据。如棍棒打在身体软组织较丰满的部位时,可形成中空性的皮下出血。皮下出血的颜色变化,对判断受伤时间有重要意义。皮下出血的颜色,依出血后血红蛋白分解和吸收变化而改变,一般从暗红色依次变为暗紫红色、暗褐紫色、青紫色、暗青色、青绿色、绿黄色、黄色,约2~4周褪色。有时出血被迅速吸收,颜色也可于几天内消失。
挫伤 受钝器的挫压作用,使皮下或深部软组织形成非开放性的损伤。挫伤处常有表皮剥脱,深部肌肉结缔组织挫碎及出血。
挫裂创 受钝器外力作用处的皮肤及软组织被挫灭与撕裂而形成的损伤。其创缘不整齐,创角较钝或呈撕裂状,创壁和创底不平,创内有时可见组织间桥(创壁或创缘间未断而相连的组织)和挫断的毛发、异物等。挫裂创的形态和性状,可因致伤物不同和作用于身体的部位不同而有差别,有助于推断致伤物。
骨折 由于外力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使骨的完整性受到破坏。法医学检验中常见的是颅骨骨折,其次是肋骨骨折,也有四肢骨折、脊椎骨折和骨盆骨折。颅顶骨折多由外力直接作用造成。颅底骨折可由颅顶骨折延伸而来;也可因颅骨受压变形、张力作用或坠落时经脊柱传来的外力造成。颅骨骨折常伴有脑、神经和血管的损伤,后果多较严重。颅骨骨折有线形骨折、凹陷骨折、孔状骨折及粉碎骨折4种基本形态,对于研究作用力的部位、方向、着力的次数、大小以及致伤物的推断等,具有重要意义。肋骨骨折以第4至第8肋为多见,多发生在肋骨角和肋骨与肋软骨相接处,可由直接或间接暴力引起。如其断端陷入胸腔内,可刺破心、肺等重要器官发生内出血或气胸。
内脏损伤和脑损伤 由于暴力作用引起的内脏破裂、挫碎并发内出血称为内脏损伤。多见于肝、脾破裂,其次是胃肠、膀胱、心、肺等器官破裂。暴力作用于头部,往往造成脑损伤,如脑震荡、脑挫伤及颅内出血和脑出血等。
肢体断离挫碎 巨大的外力作用,如爆炸、高空坠落、车辆辗压等,使人体躯干和四肢断离、内脏严重破裂或挫碎。
锐器伤 有锐利刃口或尖端的物件,如菜刀、刺刀、匕首、斧刃、剪刀、玻璃碎片等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恕R乐律宋镒饔梅绞讲煌煞治炒础⑶写础⒋檀春图舸吹龋涔餐氐闶谴丛嫡搿⒋唇羌馊瘛⒋幢诤痛吹灼秸⒋茨谖拮橹淝拧⑼獬鲅飨浴?炒矗纯诮峡恚娇呈背拾曜创椿蚱矫娲矗淮怪笨呈背市ㄐ味呖创辞缓岫厦娉市ㄐ危0橛醒现毓钦郏挥谕凡烤佣啵叶嗉谒薄⑺恕G写炊呖闲?,合拢后呈线状,骨质损伤轻或仅有浅表切痕,常位于颈、手腕或腹股沟部,多见于自杀、自伤。刺创创口小,创道深,内脏损伤较重,多位于胸、腹、颈部,多见于他杀、他伤。剪创较少见,创腔浅表,可见于自杀和自伤。
火器伤 枪弹、雷管、手榴弹、地雷、炸弹等造成的损伤。法医学检验中常见的是枪弹射击于人体所造成的枪弹创(见司法弹道检验)。爆炸伤面积大,常导致肢体断离和严重的内脏损伤,意外灾害、自杀和他杀均可见。
损伤鉴定 按照损伤生活反应(如出血、炎症反应等)的有无和强弱,判明生前伤、濒死伤和死后伤,对分析案情性质有重要作用。根据损伤的性状推断致伤物的种类或特征,可为侦察提供线索。损伤分为轻伤、重伤和致命伤。致命伤又分为绝对致命伤和条件致命伤;判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与死亡的关系,可为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在有条件时,根据损伤特有的性状、创内遗留的致伤物残片和嫌疑致伤物上附着的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等进行比对鉴定,可认定致伤物,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证据(见法医学鉴定、法医学物证检验)。
损伤按致伤物与成伤方式分类为钝器伤、锐器伤及火器伤。
钝器伤 有钝圆、钝角、钝棱而无锐利的锋刃或尖端的物体(如铁锤、木棍、石块、皮带、拳头等)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伤。由于钝器重量、接触面大小、力的作用方向,特别是与人体相对运动的速度不同,钝器伤可表现为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伤、挫裂创、骨折、内脏损伤和脑损伤,甚至肢体断离挫碎等。
表皮剥脱 致伤物擦过皮肤表面,使表皮与真皮相剥离,真皮外露,或伴有真皮血管破裂的损伤。又称擦伤。表皮剥脱呈点状、条状、片状或其他不规则形状。活体上的表皮剥脱,由于组织液渗出,干燥后变硬,呈黄褐色痂皮,伴有出血时可有血痂形成。尸体上也常形成表皮剥脱,干燥后变硬,多呈黄褐色,无血痂。尸体检验时,可根据表皮剥脱的部位和性状确定损伤部位,推断致伤物种类,分析其作用的方向和案件性质,如扼死时受害人的颈部;强奸案受害人的大腿内侧,常可发现表皮剥脱。
皮下出血 指钝器作用于人体表面,使皮内或皮下血管破裂出血的现象。皮下出血是生前损伤的确证。按出血量的多少,皮下出血可呈点、片状或聚积成皮下血肿,其皮肤表面常伴有表皮剥脱。皮下出血不仅可作为判断受伤的依据,有时还能反映出致伤物接触面的形状,作为推断致伤物的根据。如棍棒打在身体软组织较丰满的部位时,可形成中空性的皮下出血。皮下出血的颜色变化,对判断受伤时间有重要意义。皮下出血的颜色,依出血后血红蛋白分解和吸收变化而改变,一般从暗红色依次变为暗紫红色、暗褐紫色、青紫色、暗青色、青绿色、绿黄色、黄色,约2~4周褪色。有时出血被迅速吸收,颜色也可于几天内消失。
挫伤 受钝器的挫压作用,使皮下或深部软组织形成非开放性的损伤。挫伤处常有表皮剥脱,深部肌肉结缔组织挫碎及出血。
挫裂创 受钝器外力作用处的皮肤及软组织被挫灭与撕裂而形成的损伤。其创缘不整齐,创角较钝或呈撕裂状,创壁和创底不平,创内有时可见组织间桥(创壁或创缘间未断而相连的组织)和挫断的毛发、异物等。挫裂创的形态和性状,可因致伤物不同和作用于身体的部位不同而有差别,有助于推断致伤物。
骨折 由于外力的直接或间接作用,使骨的完整性受到破坏。法医学检验中常见的是颅骨骨折,其次是肋骨骨折,也有四肢骨折、脊椎骨折和骨盆骨折。颅顶骨折多由外力直接作用造成。颅底骨折可由颅顶骨折延伸而来;也可因颅骨受压变形、张力作用或坠落时经脊柱传来的外力造成。颅骨骨折常伴有脑、神经和血管的损伤,后果多较严重。颅骨骨折有线形骨折、凹陷骨折、孔状骨折及粉碎骨折4种基本形态,对于研究作用力的部位、方向、着力的次数、大小以及致伤物的推断等,具有重要意义。肋骨骨折以第4至第8肋为多见,多发生在肋骨角和肋骨与肋软骨相接处,可由直接或间接暴力引起。如其断端陷入胸腔内,可刺破心、肺等重要器官发生内出血或气胸。
内脏损伤和脑损伤 由于暴力作用引起的内脏破裂、挫碎并发内出血称为内脏损伤。多见于肝、脾破裂,其次是胃肠、膀胱、心、肺等器官破裂。暴力作用于头部,往往造成脑损伤,如脑震荡、脑挫伤及颅内出血和脑出血等。
肢体断离挫碎 巨大的外力作用,如爆炸、高空坠落、车辆辗压等,使人体躯干和四肢断离、内脏严重破裂或挫碎。
锐器伤 有锐利刃口或尖端的物件,如菜刀、刺刀、匕首、斧刃、剪刀、玻璃碎片等作用于人体所造成的损?恕R乐律宋镒饔梅绞讲煌煞治炒础⑶写础⒋檀春图舸吹龋涔餐氐闶谴丛嫡搿⒋唇羌馊瘛⒋幢诤痛吹灼秸⒋茨谖拮橹淝拧⑼獬鲅飨浴?炒矗纯诮峡恚娇呈背拾曜创椿蚱矫娲矗淮怪笨呈背市ㄐ味呖创辞缓岫厦娉市ㄐ危0橛醒现毓钦郏挥谕凡烤佣啵叶嗉谒薄⑺恕G写炊呖闲?,合拢后呈线状,骨质损伤轻或仅有浅表切痕,常位于颈、手腕或腹股沟部,多见于自杀、自伤。刺创创口小,创道深,内脏损伤较重,多位于胸、腹、颈部,多见于他杀、他伤。剪创较少见,创腔浅表,可见于自杀和自伤。
火器伤 枪弹、雷管、手榴弹、地雷、炸弹等造成的损伤。法医学检验中常见的是枪弹射击于人体所造成的枪弹创(见司法弹道检验)。爆炸伤面积大,常导致肢体断离和严重的内脏损伤,意外灾害、自杀和他杀均可见。
损伤鉴定 按照损伤生活反应(如出血、炎症反应等)的有无和强弱,判明生前伤、濒死伤和死后伤,对分析案情性质有重要作用。根据损伤的性状推断致伤物的种类或特征,可为侦察提供线索。损伤分为轻伤、重伤和致命伤。致命伤又分为绝对致命伤和条件致命伤;判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与死亡的关系,可为审判提供科学依据。在有条件时,根据损伤特有的性状、创内遗留的致伤物残片和嫌疑致伤物上附着的血迹、毛发、人体组织等进行比对鉴定,可认定致伤物,为侦查、审判工作提供证据(见法医学鉴定、法医学物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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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