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AW (dry active waste)
干放射性废物
2) radioactive waste
放射性废物
1.
Noticeable problems concerning radioactive waste treatment of decommissioning nuclear installations;
核设施退役放射性废物处理中值得重视的几个问题
2.
Progress in safety of radioactive waste disposal;
放射性废物处置安全若干进展
3.
Study of loessial environment in unsaturated zone and disposal of radioactive waste;
包气带黄土环境研究与放射性废物处置
3) radwaste
[英]['rædweist] [美]['rædwest]
放射性废物
1.
Design of Incineration System for Combustible Radwaste;
可燃放射性废物焚烧系统的设计
2.
A radwaste depository is discovered in an economic development area in Jiangsu province.
江苏省某经济开发区发现一历史遗存的放射性物质暂存库,经多方努力,该暂存库内的放射性废物得到有效处置。
3.
In order to reduce the pollution of radwaste,we usually adopt fill-in method near the radwaste.
为了降低放射性废物的危害,一般采取就地填埋的处置技术。
4) radioactive waste discharge
放射性废物排放
5) radioactive waste release
放射性废物释放
6) high level radioactive waste
高放射性废物
1.
Experimental results show that it has a promising prospect to solidify simulated high level radioactive waste with AASCbased materials.
结果表明,用碱矿渣水泥基材料固化模拟高放射性废物是可行的。
2.
Zirconolite-rich synroc is ideal solidification material for solidifying high level radioactive waste.
富钙钛锆石型人造岩石将放射性核素固定在其晶格中作为晶体的一部分固定起来,大大提高了放射性废物处置的长期安全性,是固化高放射性废物理想的固化介质。
补充资料:放射性废物
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不再需要的并具有放射性的物质。
来源 放射性废物的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
核燃料生产过程 主要包括铀矿开采、冶炼和燃料元件加工等。铀矿开采和冶炼过程产生的废物主要有废矿石、废矿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矿坑水、湿法作业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等液体废物,以及由氡和钋的放射性气溶胶、粉尘等组成的气体废物。这类废物主含有铀、钍、氡、镭、钋等天然放射性物质,比活度较低,产生的数量大。铀回收和燃料元件加工过程产生的废物主要是含铀废液。
反应堆运行过程 反应堆中生成的大量裂变产物,一般情况下保留在燃料元件包壳内,当发生元件包壳破损事故时,会有少量裂变产物泄漏到冷却循环水中。反应堆冷却循环水中的杂质(循环系统腐蚀产物)受中子照射后也会形成放射性的活化产物,冷却循环水也就具有放射性。
核燃料后处理过程 大量裂变产物是核燃料后处理过程的主要废物。在燃料元件切割和溶解时有部分气体裂变产物(氪85、碘129等)从燃料元件中释放出来,进入废气系统。99%以上的裂变产物都留在燃料溶解液里。当进行化学分离时,则集中在第一萃取循环过程(见普雷克斯流程)的酸性废液中。这部分废液的比活度很高,释热量大,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点。此外还有第二、三萃取循环过程产生的废液、工艺冷却水、洗涤水等。这部分废液体积大,但比活度较低。
其他来源 核工业部门退役的核设施,核武器生产和试验以及其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部门如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工厂等产生的各种废物。这些废物种类不少,形式多样。
分类 放射性废物按物理形态可分为固体、液体、气体三种;按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又可分为不同等级。较普遍的分类法是按比活度分为高水平、中水平和低水平放射性废物(简称高放、中放、低放废物),或分为高水平和中低水平废物。197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了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见表)。
此外,对含有特殊核素的废物如超铀废物(α废物)、含氚废物以及有机废液等,因处理方法不同,一般应单独分类收集。
特征 放射性废物尽管有各种各样,但却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含有放射性物质 它们的放射性不能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消除,只能靠放射性核素自身的衰变而减少。
射线危害 放射性核素释放出的射线通过物质时发生电离和激发作用,对生物体会引起辐射损伤。
热能释放 放射性核素通过衰变放出能量,当废液中放射性核素含量较高时,这种能量的释放会导致废液的温度不断上升甚至自行沸腾。
管理 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①改革不合理的工艺操作,防止不必要的污染并开展废物的回收利用(见放射性废物利用);②对已产生的废物分类收集,分别贮存、处理,处理方法要求安全、经济、净化效率高和简单易行;③尽量减小容积以节省运输、贮存和处理费用;④向环境稀释排放时要按照"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原则严格控制;⑤以稳定的固化体形式贮存,以减少放射性核素迁移扩散(见放射性废物固化);⑥废物的最终处置必须做到同生物圈有效地隔离。
处理 放射性废物处理的基本方法是:稀释分散、浓缩贮存以及回收利用。放射性废液浓缩后贮存只是暂时性措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必须将放射性废液或浓缩物转化成为稳定的固化体,才能安全地转运、贮存和处置。
处置 包括对放射性排出物的控制处置(稀释处置)和废物的最终处置。放射性排出物(液体、气体)向环境中稀释排放时必须控制在正式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下。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意味着不再需要人工管理,不考虑将废物再回取的可能。因此,为防止放射性废物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危害,须将它与生物圈很好地隔离。最终处置的主要对象是高放废物和超铀废物。
研究和展望 高放废物和超铀废物的最终处置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科学研究的重点。从50年代到80年代,国际上提出过许多方案:如在地下数百米或更深的地层建造最终处置库的深地层处置;投放到数千米深海底的深海床处置;南极冰层处置;用火箭将废物送到地球引力以外的宇宙处置;通过核反应使长寿命核素转变为短寿命或稳定核素的嬗变处置等,其中深地层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进行得最多。
参考书目
R. D. Lipschulz, Radioactive Waste: Policies,Technology and Risk, Ballinger pub., Cambridge,1980.
《核工业污染及其防治》编译组编:《核工业污染及其防治》,原子能出版社,北京,1978。
来源 放射性废物的来源大致可分为四类:
核燃料生产过程 主要包括铀矿开采、冶炼和燃料元件加工等。铀矿开采和冶炼过程产生的废物主要有废矿石、废矿渣、尾矿等固体废物,矿坑水、湿法作业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等液体废物,以及由氡和钋的放射性气溶胶、粉尘等组成的气体废物。这类废物主含有铀、钍、氡、镭、钋等天然放射性物质,比活度较低,产生的数量大。铀回收和燃料元件加工过程产生的废物主要是含铀废液。
反应堆运行过程 反应堆中生成的大量裂变产物,一般情况下保留在燃料元件包壳内,当发生元件包壳破损事故时,会有少量裂变产物泄漏到冷却循环水中。反应堆冷却循环水中的杂质(循环系统腐蚀产物)受中子照射后也会形成放射性的活化产物,冷却循环水也就具有放射性。
核燃料后处理过程 大量裂变产物是核燃料后处理过程的主要废物。在燃料元件切割和溶解时有部分气体裂变产物(氪85、碘129等)从燃料元件中释放出来,进入废气系统。99%以上的裂变产物都留在燃料溶解液里。当进行化学分离时,则集中在第一萃取循环过程(见普雷克斯流程)的酸性废液中。这部分废液的比活度很高,释热量大,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的重点。此外还有第二、三萃取循环过程产生的废液、工艺冷却水、洗涤水等。这部分废液体积大,但比活度较低。
其他来源 核工业部门退役的核设施,核武器生产和试验以及其他使用放射性物质的部门如医院、学校、科研单位、工厂等产生的各种废物。这些废物种类不少,形式多样。
分类 放射性废物按物理形态可分为固体、液体、气体三种;按比活度(或放射性浓度)又可分为不同等级。较普遍的分类法是按比活度分为高水平、中水平和低水平放射性废物(简称高放、中放、低放废物),或分为高水平和中低水平废物。1970年国际原子能机构推荐了放射性废物分类标准(见表)。
此外,对含有特殊核素的废物如超铀废物(α废物)、含氚废物以及有机废液等,因处理方法不同,一般应单独分类收集。
特征 放射性废物尽管有各种各样,但却具有一些共同特征:
含有放射性物质 它们的放射性不能用一般的物理、化学和生物方法消除,只能靠放射性核素自身的衰变而减少。
射线危害 放射性核素释放出的射线通过物质时发生电离和激发作用,对生物体会引起辐射损伤。
热能释放 放射性核素通过衰变放出能量,当废液中放射性核素含量较高时,这种能量的释放会导致废液的温度不断上升甚至自行沸腾。
管理 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①改革不合理的工艺操作,防止不必要的污染并开展废物的回收利用(见放射性废物利用);②对已产生的废物分类收集,分别贮存、处理,处理方法要求安全、经济、净化效率高和简单易行;③尽量减小容积以节省运输、贮存和处理费用;④向环境稀释排放时要按照"合理、可行、尽量低"的原则严格控制;⑤以稳定的固化体形式贮存,以减少放射性核素迁移扩散(见放射性废物固化);⑥废物的最终处置必须做到同生物圈有效地隔离。
处理 放射性废物处理的基本方法是:稀释分散、浓缩贮存以及回收利用。放射性废液浓缩后贮存只是暂时性措施,存在着不安全因素,必须将放射性废液或浓缩物转化成为稳定的固化体,才能安全地转运、贮存和处置。
处置 包括对放射性排出物的控制处置(稀释处置)和废物的最终处置。放射性排出物(液体、气体)向环境中稀释排放时必须控制在正式规定的排放标准以下。放射性废物最终处置意味着不再需要人工管理,不考虑将废物再回取的可能。因此,为防止放射性废物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危害,须将它与生物圈很好地隔离。最终处置的主要对象是高放废物和超铀废物。
研究和展望 高放废物和超铀废物的最终处置是放射性废物管理科学研究的重点。从50年代到80年代,国际上提出过许多方案:如在地下数百米或更深的地层建造最终处置库的深地层处置;投放到数千米深海底的深海床处置;南极冰层处置;用火箭将废物送到地球引力以外的宇宙处置;通过核反应使长寿命核素转变为短寿命或稳定核素的嬗变处置等,其中深地层处置方案的研究工作进行得最多。
参考书目
R. D. Lipschulz, Radioactive Waste: Policies,Technology and Risk, Ballinger pub., Cambridge,1980.
《核工业污染及其防治》编译组编:《核工业污染及其防治》,原子能出版社,北京,1978。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