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st of maintenance
维护费,养护费
2) cost of maintenance
维护养护费
3) cost of upkeep
日常费用,维修费,养护费
4) maintenance cost
养护维修费用
1.
In the case of the main highway s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highway) mileage,pavement types,service years and so on in China,the annual pavement maintenance cost of different axle load limits is estimated.
根据已建立的不同轴重限值下的轴重分布模型 ,以及中国干线公路 (国道 +省道 )的里程、路面结构类型、使用时间等 ,计算分析了不同轴重限值 (简称轴限 )下国道的年养护维修费用 ;以统计数据和模型计算结果相结合 ,建立了车辆运营成本计算模型 ,从而计算分析了不同轴限下的车辆运营费用 ;由以上的计算结果 ,得出了总体经济效益最佳的车辆轴重限
2.
In the case of the main highways (national and provincial highway)mileage,grades,past years,pavement types and maintenance approaches in China,the annual maintenance cost of different axle load limits was estimated.
结果表明,轴限提高至13t时,道路的养护维修费用急骤增长,增长幅度较大;并且轴限愈高,轴限约束水平对道路养护维修费用的影响愈敏感。
5) maintaining cost
养护经费
6) maintenance cost
养护费用
1.
In this paper, from the viewpoint of technical economics, the construction cost, maintenance cost and vehicle transportation cost of different axle 條oad limits in the main highway of Hebei province are analyzed, and the method of selecting the reasonable axle-load limit was put forward.
本文以河北省干线公路为分析对象,从技术经济学角度出发,分析了不同轴限对公路建设费用,公路养护费用及车辆运输成本的影响,并提出了选择合理轴限的选择方法。
补充资料:城市维护费
中国国家财政用于城镇公共设施、公用事业维护和建设的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 1962年,大、中城市根据国务院决定开始征收工商业附加(即工商统一税附加1%和工商所得税附加1%)、公用事业附加和城市房地产税,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等的维修和保养,由此形成城市维护费的专项资金来源。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将原来随同工商统一税征收1%的地方附加,改为从新的工商税收入中按月提取1%;原随同工商所得税征收的1%附加,仍由纳税单位随正税缴纳;原由城市房地产税解决的城市维护费,改为由国家预算安排,并按照每年大体增长5%的幅度由中央财政逐年列支,称为国拨城市维护费。1979年起,城市维护费的开征范围扩大到工业集中的县镇和工矿区,同时在47个城市中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5%作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1984年扩大到137个城市。这样,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来源包括:①工商税附加;②工商所得税附加;③公用事业附加;④国拨城市维护费;⑤工商利润5%。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取消了工商税附加、国拨城市维护费和从工商利润中提取5%的规定。同年,在调整集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时,停征了工商所得税附加。上述制度改变后,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以及中央、地方用机动财力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使用范围 包括城镇道路、桥涵、排水、防洪堤坝、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设施;园林苗圃、公共绿地、风景绿地等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环境卫生设施;公用消防、公安交通、标志设施、自来水、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维护。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城市中的部分房屋和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也在城市维护费中开支。该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结余可以用于城市建设中的小型基本建设。
资金来源 1962年,大、中城市根据国务院决定开始征收工商业附加(即工商统一税附加1%和工商所得税附加1%)、公用事业附加和城市房地产税,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公共设施等的维修和保养,由此形成城市维护费的专项资金来源。1973年,工商税制改革,将原来随同工商统一税征收1%的地方附加,改为从新的工商税收入中按月提取1%;原随同工商所得税征收的1%附加,仍由纳税单位随正税缴纳;原由城市房地产税解决的城市维护费,改为由国家预算安排,并按照每年大体增长5%的幅度由中央财政逐年列支,称为国拨城市维护费。1979年起,城市维护费的开征范围扩大到工业集中的县镇和工矿区,同时在47个城市中试行从上年工商利润中提取5%作为城市维护建设资金,1984年扩大到137个城市。这样,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来源包括:①工商税附加;②工商所得税附加;③公用事业附加;④国拨城市维护费;⑤工商利润5%。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时取消了工商税附加、国拨城市维护费和从工商利润中提取5%的规定。同年,在调整集体企业所得税税率时,停征了工商所得税附加。上述制度改变后,城市维护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公用事业附加,以及中央、地方用机动财力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资金。
使用范围 包括城镇道路、桥涵、排水、防洪堤坝、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设施;园林苗圃、公共绿地、风景绿地等园林绿化设施;公共厕所、清扫垃圾粪便、街道洒水、扫雪等环境卫生设施;公用消防、公安交通、标志设施、自来水、集中供热等公用事业的维护。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城市中的部分房屋和中小学校舍维修资金也在城市维护费中开支。该项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以收定支;结余可以用于城市建设中的小型基本建设。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