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tatement of retained earnings
留存盈余表、留存收益表
2) retained earnings statement
留存盈余表,留存收益表
3) retained earnings
留存盈余,留存收益
4) retained earnings
留存收益,留存盈余
5) consolidated retained earnings statement
统一盈余留存表
6) retained earnings statement
营业盈余表;保留收益表
补充资料: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企业通过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并留存于企业的那部分生产经营所得净收益的积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目标,不仅要保证其投入资本的完整收回,还要争取收回大于投入资本。就具体会计年度而言,就是要实现盈利。企业当年度所实现的盈利,要向国家缴纳所得税,税后的利润还要依有关规定对投资人进行分配。为了保证债权人、企业职工等方面的利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的税后利润在向投资人分配前,应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企业出于自身的长远发展考虑,也可能将一定数额的利润以任意盈余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的形式留在企业。这部分留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净利润,是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在会计上称为留存收益。 在会计核算上,企业可根据留存收益项目的性质,将其划分为两部分,分别设置盈余公积帐户和未分配利润明细帐户进行核算。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提取的依据不同,但用途和性质相同。公益金的用途与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的用途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是企业的指定用途的留存净利润,性质上是相同的。在年度终了时,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由于利润分配的批准程序尚未履行完毕而不能作正式分配,或者企业出于平衡各年投资的回报水平,准备将来以丰补歉的长远考虑等,也将部分利润在其实现年度不作分配,留待其后再处理。这部分利润就称为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由于其未被指定特定用途,与各项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的性质是不同的。因此,在会计上,将法定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三项划为盈余公积,在盈余公积帐户进行核算;将未分配利润在利润分配帐户下设置未分配利润明细帐单独进行核算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须将将留存净利润按储备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和未分配利润三个项目分别设置帐户,单独进行核算。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