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establishment
共同组织或机构
2) organization-community
组织共同体
1.
Partnership has completed the shift from contract-community to organization-community in the long course of development and has become an organization entity full of thick characteristic of party.
团体性是社会组织成为民事主体的核心要件 ,合伙在其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从契约共同体向组织共同体的转变 ,成为一个具有浓厚团体性特征的组织实体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意志、独立名义等特征 ,充分符合民事主体的资格要件 ,因此 ,合伙应当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
4) Common organization
共同机构
5) organization
[英][,ɔ:ɡənaɪ'zeɪʃn] [美]['ɔrgənə'zeʃən]
组织机构
1.
Organization,Responsibility and Relevant Laws of the U.S.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组织机构、基本职责及所执行的法律
2.
Strengthening the capacity of China involuntary resettlement organization;
中国非自愿移民组织机构能力建设
3.
On Thought of Improving the Information Quality of the Guangxi Organization Constrution Code;
提高广西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质量的思考
6) Organizations
[英][,ɔ:gənai'zeiʃən] [美][,ɔrgənə'zeʃən]
组织机构
1.
Optimize Project of Organizations of Lanzhou Power Supply Company;
兰州供电公司组织机构优化方案
2.
If the academic spirit and open-minded principle can be adopted in the running of school journals,all kinds of resources from all worlds of life can be utilized to the full according to its characteristics and academic orientation,and the academic organizations can be e.
如果在办刊过程中能够自觉地树立学术意识和开放办刊的思想,向社会开放,根据学报的学术重心和特色不拘一格地择优选稿;并相应地利用社会学术资源建立学报的学术组织机构,确保学报用稿的学术质量,使学报与学界社会在学术上能够真正形成交流和互动。
补充资料: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
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
common agricultural policy in the EEC
欧洲经济共同体共同农业政策(commonagrieultural Poliey in the EEC)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为促进其农业的发展,所制定的共同体超国家的经济干预手段。1957年3月,欧洲经济共同体六国签订《罗马条约》,提出共同农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维护成员国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1958年7月,共同体斯特雷扎会议对共同农业政策提出一些初步设想。196。年6月,共同体执行委员会就拟定共同农业政策做出具体建议。同年n月,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制订共同农业政策的三原则,从而奠定了该政策的主要内容。三项原则是:①单一市场原则。即在共同体内农产品自由流通,内部废除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各成员国的市场成为统一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建立单一市场的基础主要是稳定的统一价格和稳定的汇率。此外,要有共同遵守的竞争规则,协调的行政管理法规。②共同体优惠原则即集体推行农产品的保护贸易政策,通过关税与非关税对外壁垒,防止外部廉价农产品在共同体内倾销,以保证成员国农业生产与农产品贸易的顺利发展,进而扶助成员国农产品运销国际市场。同时协助共同体内农业欠发达地区的发展。③财政联合负责原则。即建立共同基金,统筹为实现共同农业政策的各项目标所需的费用。除上述三原则外,在共同农业政策的原则建议中,还提及应利用价格这一经济杠杆谋求农业的共同发展。1962年1月,成员国通过“建立农产品统一市场折衷协议”,规定对谷物、猪肉、家禽、蛋、水果、蔬菜、酒七类农产品的市场实行统一管理。1963年12月,共同体部长理事会决定对大米、牛肉、牛奶及奶制品着手建立统一市场,逐步实行统一价格制度后陆续进行扩充,迄今几乎所有重要农产品都已包括在共同农业政策之中。为了解决该政策实施所需的经费,1962年]月设立“欧洲农业指导与保证基金”。其基金来源,1971年以前,主要由各成员国分摊(按各国对共同体总预算的缴款分配比例)以及各成员国上缴对第三国征收的差价税。1971年1月以后,则全部由共同体的总预算开支。基金除用于农产品内部市场的干预活动和出口补贴外,也用于支持成员国的农业结构改革。共同农业政策自1962年初实施,至1969年底基本实现共同体内农产品的自由流通;对外则征课差价税或共同对外关税。共同农业政策的核心是统一的价格管理制度。管理价格按“农业计算单位”的内部核算指标规划。农业计算单位与各成员国货币之间有法定比价,计划中使用这个比率,现实交易按市场汇率折算。1969年以后,市场汇率变动不定,与计划比率脱节。
说明:补充资料仅用于学习参考,请勿用于其它任何用途。
参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