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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imetallist [英][bai'metlist]  [美][baɪ'mɛtḷɪst]
复本位制论者
2)  monometallist [英][,mɔnəu'metəlist]  [美][,mɑnə'mɛtḷɪst]
单本位制论者
3)  bimetallic standard
复本位制
4)  legally selfish departmentalism
法制本位论
5)  double metallic standard system
复金属本位制
6)  bimetallic monetary system
复本位货币制度
补充资料: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
bimetallic standard

   以金、银两种特定铸币同时充作本位币,并规定其币值对比的一种货币制度。其对称是单本位制,即银本位制或金本位制。英、美、法等国在确立金本位以前均曾在18~19世纪长期采用复本位制,其共同的特征是:①通过法律,以一定成色、重量、形式(铸币)的金和银作为价格标准或货币单位。②金币和银币均有法定的无限清偿能力。③金币和银币均可以自由铸造、自由熔毁和自由输出入。④金银两种铸币可以自由兑换,其他通货也可任意兑换成金币或银币。
    上述第一个特征,实际上就规定了同样可铸为本位币的金和银在币值上的对比 ,即所谓铸造比价 。例如,美国在1792 年实行复本位制时 ,规定每 1金元含纯金  24.75厘(grain,1厘=0.065克)。每1银元含纯银371.25厘;金元和银元等值,故同等重量的金和银作为货币的价值对比即为15∶1。有无这种“铸造比价”,是复本位制不同于另一种金银同时流通制度——平行本位制的一个重要标志。
    平行本位制   在中外历史上早已有之。例如,在中国汉武帝时代,就有金制的“麟趾褭蹏”和银锡合金的“白金三品”同时流通。在近代的英国,则有1663年金“基尼”和银“先令”并行。但当时金银的币值对比,完全由两种金属的实际价值决定。实际价值随劳动生产率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平行本位制”下,同一种商品有两种价格——金币价格和银币价格,而这两种价格的对比又是时常变化的。这样,就使商品交换和信用事业难以正常进行,不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因此,平行本位制实行的结果,自然会走到金和银交替充当本位币的局面。但在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只有一种金属作为通货,又往往因该种金属为数有限而不能满足社会对货币的更多需求。为此就出现了两种金属同时流通而由法律规定其铸造比价的制度。英国于 1717 年立法,1个金基尼和21个银先令等值,等量金银的铸造比价为15.2∶1,这就是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有四个优点:①造币材料丰富,足值货币的供给不虞短缺。②金、银价值不同,可以分别适应大、小额交易的需要。③两种金属的实际价值虽会有不同的变化,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补偿,货币价值总的说来比单本位制时稳定。④比单本位制更易于维持对用金、用银和其他复本位制国家的汇率。
    格雷欣定律 复本位制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即铸造比价难以同国际市场上金银实际价值对比长期保持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具有同样清偿能力的两种金属货币中,必有一种是实际价值(或在外国作为货币的价值)高于该币在国内作为货币的价值,而另一种货币则是实际价值低于其在国内的货币价值。前者俗称良币,后者称为劣币。利之所在,使人们乐于将“良币”窖藏 、销熔或输出 ,而尽量在流通中使用“劣币”并输入“劣币”材料而请求官方增铸该币,结果变成了事实上的单本位制 。有人形象地称之为 “劣币驱逐良币”。这个规律是16世纪英国人T.格雷欣首先发现的,故通称格雷欣定律。19世纪上半叶美国的经验,为这个规律提供了一个极好的例证。美国在1792年实行复本位制时,法定金银铸造比价是15∶1,但在1795~1833年的 39年里,国际市场上金与银的实际价值对比是15.6∶1,法国在1803年实行复本位制时规定的铸造比价为15.5∶1。这个国际条件,使银币在美国成了“劣币”而金币成了“良币”,于是,白银从国外(包括法国)大量流入美国,而黄金则从美国大量输往外国(包括法国),美国成了事实上的单银本位制国家。1834年,美国将铸造比价改为16∶1,而当时市场上金银实际比值是15.7∶1,法国的铸造比价仍为15.5∶1。金和银在美国的良、劣币地位转化,美国又成为事实上的单金本位制国家。
    欧美国家在形式上维持复本位制的两种做法  复本位制下金和银的交替占先情况,自然会使整个经济发生某种程度的动荡。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而在形式上维持复本位制的存在,欧美国家曾采取两个做法:
   ①在“劣币”增加到一定程度时,限制其铸造和一次支付的数额。例如,18世纪90年代,世界市场上银价跌至英国的铸造比价1∶15.2以下,以致银币充斥英国。为了阻止这个趋势的发展,英国于1798年停止银币的铸造,并规定银币的一次支付额不得超过25英镑。这样虽然银币在法律上仍和金币一样充作本位币,但实际上已降到辅币地位,这种局面人称之为跛行本位制。
   ②使复本位制国际化,即多个国家同时实行这个制度并采用同一铸造比价,以避免因各国铸造比价不同而发生国际间金银对流的情况。1865年,法国、意大利、比利时和瑞士组成拉丁货币同盟(1869年希腊加入),建立国际性复本位制,共同采用15.5∶1的铸造比价,并且统一各国的货币单位,规定各国铸币在重量、成色和形式上保持一致。但这个同盟不久解体,根本原因是各国利害关系不同,难以协调一致。同盟成立后不久,意大利便大量发行不兑换纸币,于是金银涌入其他成员国。加以这个同盟的范围本来就很小,因而在19世纪70年代世界银价开始猛跌时,又有大量白银流入同盟各国。为了阻止银币泛滥,这个同盟于1874年达成协议,限制法郎银币的铸造,4年之后,银币铸造完全停止,也走上了跛行本位制的道路。
    复本位制向单本位制过渡   跛行本位制的实行,实际上意味着复本位制向单本位制过渡。在银价继续大跌而信用货币同时得到发展的情况下,金本位制终于在19世纪70年代确立。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候,甚至在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依然有人鼓吹恢复复本位制。复本位制有利于美国的银矿资本家和南方农场主。他们组成强大的政治集团,向美国政府施加压力,企图恢复 16∶1的金银比价,最终目的是阻止银价下跌和减轻农业债务。但银价狂泻(1870~1902年,金银的市场价值由15.5∶1跌到 39.1∶1)毕竟不是哪一个国家的币制改革所能制止的,其结果只能迫使美国政府先后于1878、1890、1934年以人为高价收购白银,从而在国内以通货膨胀坑害人民,在国外损害银本位制国家(如中国)的利益,而复本位制始终未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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